在1月21日神雾环保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增持计划变更之后,深交所于1月22日晚间向神雾环保下发了问询函。其中要求神雾环保说明原增持计划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炒作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原增持人截至目前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等问题。
据悉,在2018年1月19日神雾环保曾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增持人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副董事长XUEJIE QIAN、董事高章俊、董事及总经理刘骏、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卢邦杰、监事会主席杨晓红,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
但在2019年1月21日神雾环保披露称,公司自发布上述增持计划后,因原增持人员变动较大(XUEJIE QIAN、刘骏及卢邦杰先后从公司离职),且2018年度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增持人员筹集资金比较艰难,原增持计划的实施受到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拟申请变更原增持计划。其中,变更后的增持人为神雾环保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董事高章俊、监事会主席杨晓红、总经理罗湘楠、副总经理孙健、财务总监李允鹏、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勤亚,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3亿元。增持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及定期报告敏感期顺延至2019年6月27日。
对此,深交所要求神雾环保说明原增持人首次披露增持计划时,是否就增持资金来源及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原增持计划的披露是否审慎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炒作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此外,还要求神雾环保说明原增持人在过去12个月内为保证增持计划的履行所做的工作并结合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变化情况等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故意不履行增持计划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神雾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因大额债务违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此,深交所要求神雾环保结合新增持人的个人债务情况和履约能力、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后续增持资金来源及筹措进度等,说明新增持人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和意愿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
原标题:高管拟变更增持计划 深交所发函追问神雾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