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于促进污染减排、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记者获悉,江苏省住建厅日前公布了今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省级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县(市、区)名单,徐州市铜山区等16个县(市、区)入选第二批支持名单。
关于2019年度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以奖代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县(市、区)的公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苏中苏北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苏建函城〔2019〕24号),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的县(市、区)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第二批支持的县(市、区)。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407办公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537、51868536,
附件: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的县(市、区)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0日
附件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市、县(市、区)
徐州市铜山区
邳州市
丰县
沛县
海门市
海安市
东海县
淮安市洪泽区
金湖县
涟水县
射阳县
扬州市江都区
宝应县
泰州市姜堰区
泰州市高港区
宿迁市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