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据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消息,近日,该县为切实保护好阊江流域特种鱼类资源,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已就项目施工造成的一定影响,由工程实施单位共计投入457.92万元生态修复经费,用于增殖放流、生境修复、渔政管理、资源环境监测评估、代表性物种繁育研究等。
据知,祁门县阊江是和新安江一样的跨省河流,阊江水流往江西流域,祁门县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有2000公顷,保护区位于安徽省祁门县,河流长度104公里,主要保护对象为光倒刺鲃、光唇鱼,其他保护对象包括花鱼骨、黄颡鱼、吻鮈、伍氏华鳊、沙塘鱧等。
受既定站点及地质条件制约,昌景黄铁路线路拟建的平里阊江大桥和祁门大桥,不可回避在祁门境内两跨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工程施工与运营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正常栖息、洄游和繁殖造成一定影响。
为切实保护好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环境,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祁门县相关部门正在全力实施各项工作。目前,祁门县畜牧兽医局已就补偿措施落实等有关事项与相关单位签订生态补偿协议,根据生态补偿协议要求,本次工程实施单位将共计投入457.92万元生态修复经费。
下一步,相关单位将积极行动,持续推进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生态赔偿实施。一是对实施方案编制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把关,确保方案合理可行;二是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沟通磋商解决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推动补资金及时到位,使用规范合理,确保各项保护和补偿措施顺利实施、落实到位;五是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安徽省及黄山市颁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例的赔偿实践,可以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机制。近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赴祁门县,调研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生态赔偿情况。
原标题:施工造成生态环境影响 祁门一单位掏近458万“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