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至1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开展“回头看”,发现该园区磷石膏消减不到位,部分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没有达到督察整改要求。
一、基本情况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绵竹市磷化工企业密集,共计11个不规范堆场堆存磷石膏约2000万立方米,大量淋溶水未经处理直排沱江支流石亭江。
四川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提出:重点推进德阳、绵阳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堆场整治,完成24个磷石膏堆场整治;强化涉磷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安装总磷监控设备100套。德阳市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12月底前,绵竹市涉磷企业新增磷石膏实现“产用平衡”,对达不到产用平衡的企业实施限产措施。
二、主要问题
(一)磷石膏消减未达预期。据统计,2018年1月至10月,龙蟒磷化工公司产生磷石膏154万吨,综合利用52万吨,利用率仅34%,导致大量磷石膏长期堆存。
(二)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突出。此次重点检查了新市工业园区内的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钛业公司)、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磷化工公司)、四川省绵竹市三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发现均存在环境问题。其中,龙蟒磷化工公司违反环评要求,擅自将部分脱镁废水用于氟洗涤工艺,并将氟洗涤尾水排入无脱氟工艺的钛业公司污水处理站,导致污水处理站外排水中增加本不应存在的氟化物污染因子。现场监测发现,该污水处理站外排污水中氟化物浓度达5.8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4.8倍,大量氟化物违规排入石亭江。龙蟒钛业公司污水处理站未对污水池采取密闭等防护措施,未对污水处理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致使污水站周边刺激性气味浓烈;同时,钛业公司堆场堆放约40万吨电石渣,无任何“三防措施”。三佳饲料公司长期违规使用燃煤,仅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就达1.3万吨,造成大量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另外,15万吨硫酸氢钙项目磷矿石原材料堆场防尘不到位,作业车间无降尘措施,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检查还发现了龙蟒磷化工公司、三佳饲料公司存在的擅自改变农业灌溉用水用途、擅自占用石亭江河道等问题。
经调查,龙蟒钛业公司因偷排渗滤液废水、热电锅炉超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渣场渗滤液废水外溢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2018年被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3次,其中2018年8月发生的渗滤液偷排案件已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龙蟒磷化工公司因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2018年被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三佳饲料公司因磷矿石堆场防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2018年分别被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2次和1次。
(三)周边地下水污染严重。11月12日,督察人员对新市工业园区污水总排口到龙蟒磷化工公司磷石膏堆场之间,石亭江滩涂上的11个坑洞积存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0个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Ш类标准,最高达到77.7毫克/升,超标387.5倍。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2月以来,三佳饲料公司磷石膏堆场地下水总磷浓度全部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最高超标达569倍;11月12日采样监测显示,三佳饲料公司磷石膏渣场地下水1号监测井总磷浓度13.3毫克/升、氨氮浓度5.47毫克/升,分别超标65.5倍、9.9倍,2号监测井总磷浓度11.8毫克/升、氨氮浓度5.58毫克/升,分别超标58倍、10.2倍。
三、原因分析
绵竹市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绵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原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等部门对新市园区磷化工企业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磷石膏消减未达预期,部分企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周边环境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