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的如火如荼。国家及相关省市相继发布相关的政策标准。那么截止目前有哪些省市发布了钢铁超低排放标准及改造方案?时间节点是怎样的?北极星大气网整理汇总相关政策,让您快速了解钢铁超低排放标准及改造时间节点。若有疏漏,敬请谅解。
钢铁超低排放标准汇总如下:
1、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2、河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
3、山东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河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
6、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
7、福建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与国家相同
8、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炼焦、炼钢、炼铁等主要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实施精脱硫改造,煤气中硫化氢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