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新疆乌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招标。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提标改造污水厂建、构筑物包括新建深度处理提升泵井、高效沉淀池车间、滤池车间、消毒间、消毒接触池、电采暖配电室、化验室等;(2)新建中水处理建、构筑物包括蓄水池、二级加压泵房、吸水池等;(3)新建中水管道管长 3945 米,采用 PE100 管(1.60MPa),砂垫层基础,热熔焊接接口。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合作期为21年(1年建设期+20年运营期),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详情如下:
乌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乌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乌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乌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WQZFCG(ZB)2019-2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炜峰
项目联系电话:1809908949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乌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联系方式:黄炜峰:180990894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0991-2660585 17710625717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5A-D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411.6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0:00至2019年11月29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25A-D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企业须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后报名(详见附件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财务状况:申请人应提交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方案等资料证明其具备满足实施项目投融资的能力。4、商业信誉:申请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其他要求(1)参加本项目采购阶段,申请人没有被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投诉,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3)申请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资格预审的办法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的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若合格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2-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乌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
2.项目投资: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占项目静态投资额的28.27%,即1477.92万元;剩余部分3750万元(占项目静态投资额的71.73%)为项目债务性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
3.建设内容:(1)提标改造污水厂建、构筑物包括新建深度处理提升泵井、高效沉淀池车间、滤池车间、消毒间、消毒接触池、电采暖配电室、化验室等。
(2)新建中水处理建、构筑物包括蓄水池、二级加压泵房、吸水池等。
(3)新建中水管道管长 3945 米,采用 PE100 管(1.60MPa),砂垫层基础,热熔焊接接口。
4.项目PPP操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中标社会资本方与乌恰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负责在合同期限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整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项目合作期限:21年(1年建设期+20年运营期);
(3)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乌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