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以来,省级8个暗查组继续对南京(3个组)、常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开展暗查,共抽查151家企业,其中南京74家、常州14家、淮安15家、扬州15家、镇江15家、泰州18家。经查,72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占比48%。
第三轮暗查发现
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的部分企业
南京
1、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2、葛新桥废弃砖厂拆迁工地
3、中大建设雨花吾悦项目部
4、沿江街道润泰安花园保障房四期项目
5、浦口区江浦街道邻里中心
6、江北新区明发一中、明发琅小扩建及团结大道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常州
7、常州寅盛药业有限公司
8、太滆运河拓宽水利工程前黄丁舍段
9、常州林洪特钢有限公司
淮安
10、开源珑城工地
11、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
扬州
12、扬州绿地智慧健康城项目
13、扬州市森林彩印有限公司
镇江
14、扬中市金大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15、白兔镇上荣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工地
16、镇江市丹徒区环宇轧辊厂
泰州
17、中骏世界城工地
18、泰州天银塑业有限公司
第三轮暗查发现
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
19、汤始建华建材(淮安)有限公司
20、马弗橡塑(镇江)有限公司
对本次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规定作为环保失信记录实时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对评价等级为黑色(严重失信)和红色(较重失信)的企业,将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47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水电加价收费等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