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是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良性互动的有力举措。
以滇池流域实施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为例,自2017年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已累计缴纳生态补偿金13.9亿元,收缴的生态补偿金专项全部用于滇池保护治理。2017年试运行9个月收缴生态补偿金4.87亿元,2018年收缴生态补偿金8.26亿元,2019年1月至7月应收缴0.77亿元。从3年来收缴的补偿金数额不难看出,河道生态治理取得了成效。收缴的生态补偿金越来越少,水质越来越好。生态补偿机制既拓宽了滇池保护治理的融资渠道,又增强了治理单位的责任担当。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笔者结合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探索和深度调研认为,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应注意解决好以下3个问题。
一是解决好补偿规则制定科学性问题。规则制定科学了,得到广泛认同,在缴纳真金白银时才能做到让人信服。应在深入调研和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搞好顶层设计,组织模拟运行测算,对比评估不同衡量标准科学性和可行性,制定《生态补偿办法》《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核心问题是测算和定制好生态补偿的尺子,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上应重点区分受益者和贡献者两个主体,以经济指标为尺度计算收益数和受益数,合理搞好两者间的平衡。
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可以依据污染物浓度测算或水环境质量测算。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目前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污染物作为考核指标,超出考核指标的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万元/吨、氨氮15万元/吨、总磷200万元/吨,考核断面补偿金为3个指标计算的补偿金之和。从试行到正式施行总体情况来看较为科学,得到了普遍认可。
二是解决好补偿测算精准性问题。生态补偿指标的确立应以重点指标为主,测算上应以自动化和信息化为主。排除人为干扰和影响因素,个别指标无法实现自动化时应聘请第三方以不见面方式测算。也可全面市场化运行,购买平台公司提供的测算服务。
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对34条河道建设59个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4小时更新一次数据,自动上传信息平台。按月核算、通报、缴纳,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上游被考核单位向下游被考核单位缴纳生态补偿金,入湖断面未达到考核标准或年度治污任务未完成的向市政府缴纳生态补偿金。考核断面出现非自然断流的,按照每个断面30万元/月缴纳生态补偿金。未完成年度污水治理任务的,按年度未完成投资额的20%缴纳生态补偿金。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未达标,也按有关规定处罚。生态补偿金既关系到地区经济指标,也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绩,更与党政领导的政绩息息相关。
三是解决好补偿经费收缴有效性问题。生态补偿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奖有罚、以奖代补。要权衡好经济和生态的关系,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有效落实。要么投入经费将生态环境治理好,要么花钱为破坏生态环境埋单,生态综合补偿更能促进党政部门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生态补偿金的收缴是需要严格落实的制度,不能讲价钱,更不能找客观原因,必须依规执行。生态综合补偿要与地方领导责任和奖惩相挂钩。相关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根据辖区不达标比例,同比例扣减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一把手”要亲自抓,消除各种阻力,确保制度顺畅实施和正常运转。
原标题: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应解决好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