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其中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对有害垃圾的投放要求是:投放是要注意轻放;对于易破损的要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对于易挥发,要密封后投放。
有害垃圾是指存在有毒的物质,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会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自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市有害垃圾处置效果超出预期。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上海市有害垃圾处置量为1吨/日,自6月以来日均有害垃圾处置量呈上升趋势,可见上海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提高。
数据来源:艾媒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