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安排,2月6日,由辽宁省厅核安全总工程师董志刚和水生态环境处田博处长带队,赴铁岭市、抚顺市督导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
在铁岭市,督导组实地检查开原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和国控清辽断面水质情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好医疗污水处理消毒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要确保城镇污水厂排水达标排放。各水厂要严格监管,开原污水厂要保持前期水厂恢复成果,并力争尽快实现各项指标达标。省、市、县和企业要多方共同努力,全力保障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要做好个人防护。水厂工作人员在保障水厂正常运行的同时务,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在抚顺市,督导组现场检查海新河污水处理厂、三宝屯污水处理厂的消毒设施及运行达标情况,实地查看市政北厚排口溢流情况。
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20〕22号)要求做好粪大肠菌群和余氯的监测工作,如实准确记录消毒药剂使用情况,确保消毒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降低出水氨氮浓度,进一步减轻对河流水质的影响;二是扎实做好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对重点河流、河段要增加点位进行加密监测,及时掌握河流水质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三是进一步强化上游企业环境监管,尽最大努力控制污水溢流量,以零容忍态势严查重处企业偷排行为,务必保障河流水质达标。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督导铁岭市、抚顺市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