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疫情期间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安徽环保领域放宽审批门槛,省生态环境厅推出环评领域三个重要文件——《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以下简称“《豁免名录》”),《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项目环评调度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环评豁免】
列入豁免名录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豁免名录》以正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我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这些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建设单位无需编制环评文件,也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省生态环境厅对22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管理,进一步扩大了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中纳入豁免管理的范围。
豁免项目也要接受监管
豁免并不代表完全无监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告知承诺制审批】
受疫情影响大、就业密集的行业试点告知承诺制
为了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试点时间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省生态环境厅会适当延长试点时间。
对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审批需提交环评文件等要件
记者了解到,试点范围内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于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如果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应报送相关文件材料——《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仅限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
【重点项目调度】
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一半
重点项目涉及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工业生产等,工程建设内容复杂。加强调度服务、部门间沟通,可以及早发现存在困难,促进重点项目早日开工。通过“放管服”改革,我省计划对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重点项目分时优先调度
将重点项目按开工时间划分为拟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调度——重点关注年度拟开工项目,每月5日前调度上月重点项目环评工作进展;持续关注年度储备项目,每年的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各调度一次年度储备项目环评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