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
什么是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指南的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南适用于梅州市城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另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要怎么分
根据指南,梅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按如下4类进行划分
认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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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分?
各类别中主要包括哪些垃圾?
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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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指未污染且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主要包括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废纸类:纸板箱、报刊杂志、旧书本、信封、打印纸、广告单、未污染的包装盒等;
废塑料:饮料瓶、洗发沐浴塑料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废玻璃:酒瓶、门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玻璃艺术品等;
废金属:(铜、铁、铝等)易拉罐、金属元件、金属制奶粉罐子、金属制包装罐、锅、水壶、不锈钢餐具、金属眼镜、金属衣架等;
废旧纺织物: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电子废弃物: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儿童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注:大件电子产品需联系回收机构或环卫部门安排收运处置,不可随意投放。
可回收物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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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
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品。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荧光灯等;
废胶片:X光片等感光胶片、废相纸等;
废水银:水银温度计、血压计等;
其他:废弃化妆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溶剂及其包装物、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有害垃圾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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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指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果蔬垃圾等。
主要包括家庭及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粮食及其制品: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
蔬果:瓜、绿叶菜、根茎蔬菜、菌菇等蔬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肉蛋: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水产:鱼、虾、贝类(硬壳须去除,并纳入其他垃圾)及其加工食品;
罐头食品:罐头食品的内容物;
调料: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零食: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干货: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冲泡饮品:速溶饮料粉末、中药渣等;
其他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宠物饲料水培植物、鲜花等。
注:所列举的食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物,有包装的物品须按照归类将包装物和内容物分开投放。
厨余垃圾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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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各类生活垃圾。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等;
难以自然降解的大骨骼(如动物筒骨、猪羊牛头骨等)、贝壳;
粽子叶、玉米衣、玉米芯、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等;
盆栽植物(去盆、去土后的植物)、木竹餐具、木竹砧板、树叶等;
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
其他垃圾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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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的垃圾
也有不同的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
鼓励居民直接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如需分类投放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
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大块纸板、泡沫等大件废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投放时,应注意轻放。
其中: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未受污染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杀虫剂、清洁剂、油漆等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投放前应尽量沥干。
其中: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饮料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
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
对于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对暂时不明确具体分类类别的垃圾,只要不是有害的,应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沙发、床等大件垃圾需由环卫部门或回收机构上门收运,不得随意投放;装修垃圾需按建筑垃圾处置渠道处置,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绿化垃圾需截肢粉碎后再投入其他垃圾一同处置。
城市里不同的区域
执行的分类要求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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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
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小区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和住宅小区的分布合理配置分类设备。有条件区域引进专业企业自主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回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企业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居民准确的分类投放。
(1)封闭管理新建住宅区
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每300-500户配备一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提升垃圾分类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
(2)有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区
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小区按照300-500户的配置标准,优先使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备240L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3)无物业管理分散住宅区
建议约每50户或服务半径约50米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按服务半径约100米配备一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
2、公共机构和企业(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
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设有食堂或生活区的上述区域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
3、公共区域(城市道路、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部分场所可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某一类别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数量。
分类标志使用时应注意
(一)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运车辆均应根据收集、运输垃圾品种配置相应分类标识。
(二)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三)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四)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五)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分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从便利投放、便于实现垃圾分类实效的角度出发,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考虑不同场所各类垃圾产生量、产生频率以及垃圾投放与收集点的差异,进行合理配置。
(一)收集容器规格
住宅小区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规格,以满足居民投放和收运为前提,也可根据实际选用60L垃圾收集容器。
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60升、120升规格。
(二)分类收集容器标志色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整体或局部应体现对应标志色,具体颜色如下:
1. 可回收物:蓝色,PANTONG 647 C
2. 有害垃圾:红色,PANTONG 485 C
3. 厨余垃圾:绿色,PANTONG 2259C
4. 其他垃圾:灰色,PANTONG Black7 C
(三)收集容器标识
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应粘贴于容器正面,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应采用标识尺寸如下: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尺寸:
240L:长300MM*高450MM
120L :长270MM*高405MM
60L:长180MM*高270MM
非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可将标识等比例缩放,但应保持标识清晰醒目。
最后小编带大家了解下生活垃圾分类的处理流程垃圾丢进容器后都去了哪?看完这张图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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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你是什么垃圾?”梅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