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江苏省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丰县镇区污水处理改造扩(新)建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丰县城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丰县镇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ROT(改造、扩建-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
本项目的合作期设置为27年,建设期从PPP项目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其中,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6年;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4年。
丰县水务局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JSZC-G2020-192
丰县人民政府授权丰县水务局(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的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并被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列入江苏省PPP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丰县城乡污水处理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改扩建;
3、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工程-污水处理;
4、项目地点:徐州市丰县
5、项目建设内容
5.1 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
1.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
根据《丰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新建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2.00万m3/d(部分建筑物按4.00万m3/d一次建成)。
2.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
根据《丰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新建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1.00万m3/d(部分建筑物按2.00万m3/d一次建成)。
3.配套管网工程
根据《丰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城西污水处理厂新建配套管网24.30km,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配套管网24.60km。
4.提升泵站改造工程
根据《丰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改造孙楼街道泵站、北苑路泵站2座提升泵站。
5.2 丰县镇区污水处理改造扩(新)建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根据《丰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大沙河镇、首羡镇、师寨镇、范楼镇、顺河镇、赵庄镇、王沟镇、常店镇、华山镇、宋楼镇、梁寨镇11个镇的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总规模0.66万m3/d(原污水厂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提标改造后要求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华山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0.08万m3/d;王沟镇王沟街区(规模0.03万m3/d)、华山镇郭庙两座污水处理厂(规模0.05万m3/d)新建总规模0.08万m3/d;
镇区合计改造、扩建、新建污水处理厂13处,污水处理总规模0.82万m3/d,合计配建镇区污水收集管网43.58km。
5.3 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根据《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拟在12个建制镇及2个街道共计110个村庄建设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其中,93个村庄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17个村庄对现有污水设施进行改造。建造接管户(De160)约509.86km,污水支管(DN200)约229.61km,污水干管(DN300)约220.08km,处理站总规模0.749万m3/d。
注:上述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方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6、项目处理工艺
6.1 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方案
城西污水处理厂采用以改良A/A/O+高效沉淀池+D型滤池过滤为主体的三级处理工艺;
城东污水处理厂采用以改良A/A/O+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过滤为主体的三级处理工艺;
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脱水采用带机脱水;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6.2 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方案
新建及扩建工艺方案:预处理+AAO生化池+沉淀池+加药絮凝池+压力过滤罐过滤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污泥处理推荐采用罐车输送至华山镇污水厂及欢口镇污水厂统一脱水外运;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
提标改造工艺方案:原工艺流程+加药絮凝池+压力过滤罐过滤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污泥处理推荐采用罐车输送至华山镇污水厂及欢口镇污水厂统一脱水外运。
6.3 华山镇郭庙污水处理厂工艺方案
华山镇郭庙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AAO生化池+沉淀池+加药絮凝池+压力过滤罐过滤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
6.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工艺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采用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
7、项目总投资
根据《丰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投资估算82934.68万元(最终以丰县审计局竣工决算审计确定的投资额为准),其中,工程费用为66201.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45.73万元,预备费4611.2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39.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7.07万元。
8、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35%。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为29027.14万元。丰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5805.4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丰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中标社会资本出资23221.71万元,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
社会资本方应发挥其资信实力及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势,应协助项目公司申请本项目的项目融资,在压缩融资审批周期、降低利率、争取优惠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对于本项目的项目融资,政府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融资责任,不对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
9、项目设计
项目公司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以及上述文件的报批,对于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工程总投资。
10、项目建设
项目公司应按照PPP项目合同要求的工期计划和技术标准以及最终确认的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在建设期接受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依照法律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的相关工程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体安排、资源配置、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应严格符合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要求,且必须通过县水务局的审批,方能组织实施。
对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结合丰县规划调整以及实施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在建设期内由项目公司和丰县水务局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实施的设计、建设的条件和标准,项目公司依据确定的条件和标准以及丰县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计划,并报县水务局审批,获得县水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如果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标准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有调整,按照调整后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执行。
建设期发生建设方案变更(如工程范围、工艺技术方案、设计标准或建设标准等变更)和控制性进度计划变更等工程变更的,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方依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执行。
11、项目运营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度,保证项目公司持续稳定运营。自城区、镇区污水处理项目的正式运行日,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正式运行日起,项目公司应每日二十四(24)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365)日(闰年三百六十六(366)日)连续接收并处理污水,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污水处理厂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城区、镇区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工作,保持充分的污水处理能力、保证按规定的水质标准不间断地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维护管理污水及管网设施,保障污水收集输送至各厂(站)、保证按规定的维护标准及时提供管线维护管理服务及小修;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管理应急预案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进行抢修;为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等。
对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设施的运营维护标准须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和国家、江苏省、徐州市颁布的关于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设施运营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运营维护标准在运营期内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有变化的,按变化后的标准执行。
12、设备更新
在合作期内,如本项目的项目设施出现下列情形,项目公司应及时合理进行恢复性大修或更新重置:
1.关键设备设施不能良好运转或过于陈旧或达到使用年限;
2.建筑物或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
合作期期满,在股权移交日,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设施关键设备设施和其他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存在安全隐患。
13、合作模式
1.丰县城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丰县镇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ROT(改造、扩建-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运作模式。
2.丰县人民政府授权丰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的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丰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约定对丰县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增资,中选社会资本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丰县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改组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项目公司的治理结构、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岗位编制、薪酬安排、主要人员安排等。在改组完成后,丰县人民政府授权丰县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以及运营维护工作。
3.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向丰县水务局提交设施移交方案,在项目公司完成资产验收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股东方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移交给水投公司或政府指定机构,进行项目设施移交。
14、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设置为27年,建设期从PPP项目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其中,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6年;镇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维护期暂定为24年。
1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丰县水务局基于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服务费。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照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根据股权比例通过税后分红的方式获得合理回报。
16、绩效考核与付费
本项目将对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城区和镇区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工程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别进行建设管理绩效考核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建设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与建设期履约保函的兑取相挂钩,运营维护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与各工程每年核算的付费直接挂钩。本项目政府支付具体程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采取按季度预付,按年结算的方式,每季度末预付当季可行性缺口补助的90%,其余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于次年初支付。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各成员方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联合体的资格预审均不予通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4)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出资,各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5%,联合体牵头方出资比例应高于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
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提供。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申请人应具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能力,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职责的单位提供。
3、申请人应具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运营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见附件。如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职责的单位提供。
4、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见附件。如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融资职责的单位提供。
(三)特别说明
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应商应确保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邮寄送达我中心的时间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我中心依法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接收点。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接收点。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乔秀善,电话:025-83668530。
五、资格审查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日期:2020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至资格预审结束。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以及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另包含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
七、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30、025-83668519
采购人:丰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工 王工 联系电话:0516-89287202
采购人联系地址: 徐州市丰县向阳路68号
对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