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绿色发展,上海市充分运用临港新片区“试验田”的功能,积极进行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在去年环评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打造上海市环评制度改革2.0版本。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接下来,临港新片区内约60%的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手续;新建项目将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时间也将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环评手续进一步简化,政府服务进一步提升,以生态环保改革制度创新助推上海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增长极,以更集中的力量共同参与国际竞争,临港新片区的“实验田”中,一批新种子开始萌芽。优化环境管理,推动可复制、可推广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上海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之一。
据了解,临港新片区将作为上海改革的重要试验区、开放的重要枢纽、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战略的重要承载地,也将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在创新方面为全国做出探索。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余飞麟介绍,制定《若干意见》,一方面是为了助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共同擦亮临港新片区这张名片;另一方面是为了进行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形成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管理制度。《若干意见》指出,对临港新片区的新建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建设单位在办理环评审批的同时,可以同步申领排污许可证。届时,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将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若干意见》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将从3个方面对临港新片区优化环境管理。
一是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形式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采取告知承诺管理,实行即来即办。
二是简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单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新增排放总量在0.5吨/年以下(含0.5吨/年)的,免于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三是优化环评公众参与。在环评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阶段,各开展一次为期5个工作日的环评文件公示信息发布,征求公众意见。豁免环评手续与强化监管同步进行《若干意见》显示,对原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并要求备案的项目,全部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于豁免环评的项目,建设单位无需编制环评文件,也无需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对生产制造、电子通信(电子设备的组装、测试)、社会服务(学校、展览、批发零售市场)、城市基建(标准厂房、区域内道路)等行业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在提升服务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国家、市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公示、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环评技术评估时限和环评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压缩一半。实行环评受理“容缺后补”机制,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申请材料的,可以在环评受理阶段“容缺”受理。
在分类监管方面,《若干意见》要求,探索环境分类监管模式,对生态环境信用良好的单位,加强指导和服务,减少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频次。余飞麟介绍,源头减量,减的是办理环评手续的量;提升服务,提升的是政府服务。《若干意见》实施后,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时间将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办事流程更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环评手续的豁免,豁免的不是环境责任。”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着重强调,生态环境部门在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对临港新片区的环境管理提出要求,要求临港新片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扩大区域环境容量,在做好产业发展的同时,守好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原标题:上海临港新片区环评改革2.0版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