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宣传展示和咨询服务活动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式在山东省政府综合楼办公院举行。
据悉,6月29日至7月5日是第30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是“绿色青山,节能增效”;7月2日是全国低碳日,主题是“绿色低碳,全面小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面向省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厉行节约绿色办公”倡议书,号召“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像家庭节能节约一样抓好办公节能节约,争做厉行节约、绿色办公的践行者”。宣传周期间,山东各级公共机构还将开展低碳日“四个停开”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发放节能宣传画、提示标识、宣传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开展徒步、知识竞赛、作品征集、新技术推广、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参加云直播、云课堂、云竞答等系列线上活动,增强节能节约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在“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近年来,全省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倡导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山东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较好。全面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差异化分解下达总量和强度目标。据统计,2019年3万家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约253万吨标煤,用水总量2.2亿立方米;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234.76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9.55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20.21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9.51%、8.79%、13.6%,已完成“十三五”强度目标(11%、10%、15%)的86.5%、87.9%和90.7%。
创先争优培树典型方面,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为重点,在全省国家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公共机构中,遴选7家国家级、38家省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138家国家级、198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县县有示范”,建成1590家节水型单位。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全省7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市场机制推动节能改造,山东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意见》,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对各市能耗“双控”考核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确定了7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挂牌设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研究培训基地”,加强合同能源管理研究与培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月报和清单发布制度,激发工作积极性。“十三五”以来,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36个,引入社会资金4.1亿元。
节能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山东发布实施党政机关、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场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等5类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地方标准,先后出台30余项配套制度,推进节能标准化。采用物联网等技术,对公共机构用电、用气、用水等能源资源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全省建成节能监管系统546个。实行能耗监管系统与能耗定额标准对标,将定额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与单位以往年度能耗衔接,研究开发预警提醒和未来规划系统,确保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同时,山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在500吨标煤以上的公共机构为重点用能单位。全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共580家,仅占全省公共机构数量的2.2%,能耗总量却占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总量的36.1%。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同基础条件、用能特点相近的省内外公共机构进行对标对表,通过结对子,对标准、找问题、补短板,在全省分类树立一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标杆。
推动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山东制定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开展达标活动。组织开展志愿者行动,实施废旧商品回收“五联单”制度,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2020年底,省直机关在2017年底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工作成果;济南、青岛、泰安3个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