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发布澄清答疑公告。详情如下:
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已于2020年6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该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如下:
一、商务部分
1、关于授权委托书。
答:联合体各成员方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各方共同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由各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均可。
2、关于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答:(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PPP项目业绩的,项目合同指PPP项目合同,若PPP项目已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尚未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可提供投资合作协议。
(2)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建设内容、投资额等能反映业绩内容的关键页面即可。
(3)合同无法体现水环境综合整治或黑臭水体整治或城乡污水设施项目内容的,须同步提供能证明该项目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可提供项目批复、投标文件、有关图纸,并附相关说明,由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或由该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仅由业主出具的证明不作为有效证明。
(4)投标人同时可提供作为联合体成员签署的项目合同和作为设计(施工、运营)单位与项目公司签署的设计(施工、运营)合同,可以不提供联合体协议即认定为有效业绩。
(5)证明材料均不需要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3、关于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和封装。
答:(1)投标文件打印格式、纸张大小和装订无要求,单双面打印均可,可以分册装订。
(2)投标文件包封无特殊要求。
(3)本项目密封包裹的封套可仅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封口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封套无特殊格式要求。
4、关于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填写、签字(签章)和加盖公章。
答:(1)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加盖公章的,其余涉及盖章部分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即可。
(2)招标文件中注明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地方无要求。
(3)投标申请书需填写联合体全称,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签字或签章)”处“签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章均可。
(5)投标文件签署人可为授权代表。
(6)融资能力统计表第二列“投标人名称”,填写提供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即可。
(7)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中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注明。
5、关于营业执照、资质等证照更新情况。
答:营业执照、资质等证照有更新情况的需要重新提供相关证件。
6、关于项目综合得分和报价。
答:(1(2(3(4元并非年度数据简单相乘,以招标文件为准。
7、关于业绩证明中项目总投资认定。
答:若投标人同时可提供作为联合体成员签署的项目合同和作为设计(施工、运营)单位与项目公司签署的设计(施工、运营)合同,该情况下,项目总投资以项目合同中的总投资为准(总投资发生变化的,以双方补充签订的协议为准)。
8、关于融资额能力证明材料提供。
答: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融资职责的成员提供,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负责融资的联合体成员为二(2)家及以上时,则取各家授信额度之和计算。如授信合同(协议)复印件提供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金融机构线上系统对企业的授信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授信银行省行或当地银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该种形式的相关证明或通知。
9、关于招标文件修正。
答:招标文件P19:“3.47.2款”应为“第3.2款”。
二、技术部分
1、关于新标准要求调整导致运维成本增加,运维成本单价是否可以调整?
答:所有变化纳入运维成本调价机制统一考虑。
2、关于宿迁市是否已取消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电费以及取消时限。
答:执行江苏省供电部门统一规定。
3、关于管道施工时是否要向道路、绿化产权部门支付赔偿费用?
答:按照宿迁市占道挖掘、绿化迁移等有关规定执行。
4、关于管道下穿河道、高速、公路是否计入管理部门的管理费?
答:按照宿迁市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关于要求提供效果图中鸟瞰图和平面图张数。
答:鸟瞰图和平面图等一共不少于5张。
6、关于本次投标方案是否可以对该技术方案进行优化,尤其是污水厂处理工艺,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答:对排水分区、泵站、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不可调整,对污水厂工艺可以调整和优化,但采用的工艺应为成熟工艺,不得采用企业标准的特殊工艺,且投资总额不超过可研估算。
7、关于水质达标考核采取断面考核还是全河段考核,是否明确断面位置。
答:水质达标考核采取断面考核,考核断面详见PPP项目合同附件4。
8、关于招标文件中“2021-2025年,水体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V类水标准”,是2021年就需要达到目标还是2025年之前达到即可。
答:2021
9、关于姑苏路污水泵站,进出水管道是否为已建成?如未建成,是否需要列入本工程?
答:未建成,可研工程量已考虑进出水管道工程内容。
10、关于尾水提升湿地出水水质有无特殊要求,是否可参照按河道水质目标进行设计?
答:参照河道水质目标。
11、关于生态治理工程内容及投资占比。
答:生态治理工程内容参照可研报告进行深化设计,投资不超过可研估算。
12、关于再生水回用。
答:本项目再生水回用总体方案是按照分质回用原则,再生水分别通过再生水管网或者西南片区河网,达到全域覆盖。再生水使用单位可从再生水管网或者河道取水回用。
13、关于招标文件第4页“扩建补水闸1座(新增6.0秒)”与第54页“七堡枢纽古黄河泵站扩建工程6m3/s
答:二者属于同一工程。
14、关于可研中耿车污水处理厂规模。
答:第20万吨/
15、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人员配备表修改。
答:技术人员配备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需经实施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16、关于项目资本金。
答:项目资本金固定值6.35亿元,不根据招标后的总投资调整。
17、关于投标文件融资方案中编写投资计划时的总投资确定。
答:(1)编写投资计划时的总投资根据投标报价后的实际总投调整。
(2)污水处理厂二期实际投资规模以投标报价文件为准。
18、关于管网、再生水管网维护成本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包含管道小中修、大修及更新重置,污水泵站、排涝泵站、调蓄水建筑物维护成本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包含设备设施小中修、大修及更新重置、电费。
答:管网、再生水管网维护成本包含管道小中修费用,污水泵站、排涝泵站、调蓄水建筑物维护成本包含小中修费用和电费。新建设施大修及重置费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存量设施在合作期内经检测确有必要进行大修或重置的,项目公司应向实施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机构审核确有必要进行大修或重置的,由实施机构组织进行大修或重置,费用由实施机构承担。
19、关于运维数量。
答:运维数量在招标阶段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其他
1、未列出、未回复的问题,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与可研报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3、关于相关建议等,除“3.4不可接受之变更建议”之外的,可在投标负面清单陈述表中列明,用于项目确认谈判阶段,且不必然为采购人采纳。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联系人:胡如兵,联系电话:025-83668521;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联系人:陈登祥,联系电话:0527-84387939,1893699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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