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南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布局。县区重点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乡镇重点补空白、扩容量、保运行,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统筹、政策支持、协调推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融资、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重点建设排水管网、生活垃圾分类及焚烧发电、乡镇污水处理等设施,并优先布局在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
建管并重,提升效率。注重体制创新,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信息化的融合,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的建设运营保障机制,提升建设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建设目标
到2021年,全市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智慧监管平台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中心城区、县城、乡镇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90%、85%,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7%、80%、40%,2021年稳步提升;2020年,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1年,中心城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92%以上; 2022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市县两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中心城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餐厨垃圾实现有效处置,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2020年达到90%以上,建成全市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监管平台,提升设施建设效率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到2021年,基本建立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供水提质工程。加快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确保源水安全。加快供水厂和供水管网改扩建,加强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到2021年末,全市新增日供水能力46.8万吨、供水管网616.9公里,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稍水的水质检测,开展水量水质实时在线监测和安全预警,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的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区逐步推进直饮水供应。加强乡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扩大公共供水覆盖率,提高供水质量。〔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管理区、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落实主体责任〕
(二)实施气化永州工程。按照以“上游引气源、中游建管网、下游拓市场”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支持国家天然气干线市内段建设,新建市内天然气支干线160公里、城镇燃气管道180公里,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并积极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储气设施,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积极拓展工商企业用气市场。规范特许经营,加强燃气设施建设与运营监管,保障用气安全。(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三)实施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2021年),全面排查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补齐设施短板,加强运营管理,全面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效能。县以下乡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2020-2022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2020年,湘江、潇水干流沿岸乡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1年,实现全市较大规模的乡镇(建成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负荷率,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四)实施垃圾治理工程。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方针,加强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中心城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源头减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经营性场所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2座续建新建项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确保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完善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立建筑垃圾处理核准、收费制度,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强化再生产品应用,建成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静脉产业园)建设,统筹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市政污泥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0年前,所有建制镇具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