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从铜陵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近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召开了《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敬喜、(市人大法工委)法制科科长丁朝朋、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高业权、铜官区政府副区长汪志祥等出席发布会。陈敬喜介绍了《条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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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召开《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0-07-14 09:13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固废网从铜陵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近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召开了《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敬喜、(市人大法工委)法制科科长丁朝朋、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高业权、铜官区政府副区长汪志祥等出席发布会。陈敬喜介绍了《条例》的有关情况及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丁朝朋就《条例》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进行了解读;高业权将全市教体系统《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安排进行汇报;汪志祥为将《条例》做细做好进行了总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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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敬喜】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城管执法局向各位媒体朋友莅临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条例》的有关情况及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一、出台背景

(一)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2019年铜陵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约19万吨,是2011年的2.5倍,适时制定出台《条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对于促进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先行先试的迫切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我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生活垃圾管理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将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三)强制分类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通过地方立法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制实施,可以切实解决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二、起草过程

2019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立法工作。在全面分析研究国家、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和外地经验,集中力量拟定了《条例》初稿,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形成了《条例》送审稿。

《条例》于2019年12月27日经铜陵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条例共八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镇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将生活垃圾具体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三)关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一是规定源头减量机制。二是规定经营者减量措施。三是规定农贸市场减量措施。四是规定绿色办公。

(四)关于分类投放及其管理责任人制度。一是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二是规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区分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等六类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义务。

(五)关于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一是规定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适应的转运站点,并配置分类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二是明确收运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分类收运,不得混装混运。三是规定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置方式。四是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监督机制。

(六)关于法律责任。压实垃圾分类各主体的法律责任,规定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行为、收运单位、处置单位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

(一)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在全市27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在220个居民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氛围营造,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家庭达到13.18万户,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4.27%。

(二)基本建成分类体系

1、在分类投放上:全市计划新建1038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建成985个,其他正在全面建设。

2、在分类收集、运输上:根据四分类要求,明确了物业企业和分类收运企业责任。新增各类运输车辆29辆,正在按四分类要求统一标识。

3、在分类处理上:铜陵海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二期提升改造已完成,市辖区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600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建成投产,可新增处理能力100吨/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处理终端能够满足处理要求。

(三)积极构建制度体系

《条例》和一批政府规章的相继出台,为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治保障。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共性指标考核,同步纳入机关节能减排考核内容。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对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四等次”考核评价。

(四)持续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了“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64640名党员和在职职工登记成为垃圾分类志愿者,同步开展了入户宣传、桶边督导等志愿服务。在全市338所中小学广泛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在铜陵电视台、铜陵日报等媒体定期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信息。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攻坚收官之年,也是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系统决战之年,我们决心瞄准靶心、补好短板,以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坚决啃下硬骨头、完成硬任务,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源头减量、公共机构示范带头、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全程分类、闭环收运、末端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全民参与氛围再造等七大行动,确保完成全国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工作任务,着力打造全国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样板。

谢谢大家!

(市人大法工委)法制科科长丁朝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就《条例》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进行解读。

一是如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促进源头减量,政府部门带头是前提。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促进源头减量,经营者减量措施是关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等落实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餐饮、娱乐、宾馆等经营服务单位应当采取环保提示、价格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垃圾的产生,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袋。

促进厨余垃圾减量,农贸市场减量措施是重点。条例规定要引导与鼓励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新建、改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应当同步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应当逐步建设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

二是生活垃圾怎样投放。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分别规定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具体投放要求。针对反映较多的大件垃圾投放问题,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可以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禁止混入其他垃圾制度,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园林绿化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是城市居住区管理责任人如何界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约定的实际管理人为管理责任人;尚未实行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老旧小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管理责任人。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一的场所,虽然日常物业管理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但责任人单一、明确,从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有利于监管考核的角度,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办公或者生产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

四是如何避免分类投放后又被混装混运,条例对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一是规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适应的转运站点,并配置分类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二是严格规范收运和转运行为,明确收运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分类收集、密闭运输,不得混装混运。三是规定了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置方式。四是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拒收制度,保障全程分类效果的实现。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责任区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交付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分类标准接收生活垃圾,发现收集、运输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五是如何处罚。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垃圾运输车跑冒滴漏,垃圾清运不及时,运输企业混装混运的问题,条例第四十一条专门细化设置对应的处罚规定: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在规定的时间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未实行密闭运输的;在运输途中,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等违反规定的行为都要面临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的作用尤为重要,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高业权

尊敬的各位嘉宾、新闻界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就将全市教体系统《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为全面宣传贯彻《条例》,全面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现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总体目标。市教体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

1、强化学习培训。分层次组织开展全市教体系统《条例》学习培训会;将《条例》全文通过电子政务转发给中小学校,学校以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党团活动、知识竞赛等方式学习普及《条例》;将《条例》宣传教育与文明创建、德育、环保教育、普法教育相结合,让广大师生充分理解掌握《条例》内涵,提升守法自觉。

2、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创建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条例》知晓度。

3、营造宣传氛围。启动铜陵市“无废校园”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周,充分发挥学校校园网、广播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向学生大力宣传《条例》。班级板报、宣传栏定期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悬挂宣传条幅,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4、鼓励自主创新。将《条例》学习融入中小学科技创新、艺术创作、教师评课等活动,鼓励原创作品,做好成果宣传。

5、强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市教体局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作用,密切联系学校、家庭、社区,多途径开展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志愿活动,带动身边的同学、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收集,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6、开展社会实践。组织开展师生实地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垃圾处理场所,适时开展学生环卫体验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二)抓好分类实施

1、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对照《条例》内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结合教体实际,起草出台《条例》配套措施,量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条例》实施更具操作性。

2、加强教育教学。引导学校通过班队课、社团课、实践课、研学课等课程形式,按照初、高中每季度不少于2课时,小学、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3课时的规定,落实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并做好教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3、深化考核督导。结合《条例》、《铜陵市教体系统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采用日常巡查、季度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考评,从体制机制、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分类作业和宣传培训等方面内容,开展垃圾分类考核督导工作,实现以督促改。

谢谢大家!

铜官区政府副区长汪志祥:

铜官区作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主战场、主阵地,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在宣传发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完善、资金投入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以《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做细做好。

一、强化宣传教育,在提高站位抓落实上再聚神

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部门联动、社区落实”的要求,制定《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方案。发放《条例》手册,举办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城管队员、物业管理者、老党员、志愿者、环卫工人《条例》解读专题培训会。同时,利用“铜官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宣传广播、垃圾分类小知识、《致铜官区居民一封信》等,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持续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近期,组织网格员进行第二轮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入户上门率超85%。此外,6月1日上午9时,全区20个镇办社区将在各自辖区内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举行专题宣传活动。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突出重点抓落实上再聚焦

一是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垃圾亭点建设按下“加速键”,全面挽回疫情耽误的宝贵时间,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亭点近900个。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建设,提高收集效率。加快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及时采集“分、投”实时数据,为精准提升“参与率、知晓率、准确率”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聚焦配套制度完善。在前期已出台的《铜官区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标工作方案》《铜官区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实施方案》等“1+6”方案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铜官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加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估,形成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全面推广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系统,建立“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激励机制。

三是聚焦典型示范引领。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老党员、机关干部、广大师生的示范带头作用,为赢得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奠定坚实基础。开展“示范机关”“示范学校”“示范小区”“示范家庭”评选,撬动垃圾分类专项推广机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打造“亭点示范”样板,通过聚焦垃圾容器样式、标志标识、宣传物料、制度公示、配置设施等,实现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规范化。

三、凝聚工作合力,在常态长效抓落实上再聚力

一是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依照《条例》,强化执法检查,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环节中的行为偏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对不落实责任,管理不力,屡教不改的,将从严从重执法。

二是在压实责任链条上下功夫。在小区、学校、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领域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全面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要求。统筹抓好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这两个“关键小事”,将垃圾分类与物业管理工作同部署、同促进,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整洁生活环境。

三是在强化社区治理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从社会治理的难点,不断转化为社区的“亮点”,将垃圾分类与文明创建、“主题党日”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铜官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将垃圾分类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做好做实做精做细做好,让“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在铜官区蔚然成风。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提问

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市城管执法局为《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后续如何落实《条例》?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敬喜: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局系统谋划,制定了《<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为《条例》宣贯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一是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载体宣传《条例》,同时充分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商户进行宣传。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培训,普及垃圾分类法制知识,已组织城管系统、教体系统、物业公司代表、社区负责人和环卫工人代表共计700余人参加了《条例》专题培训会,后续将继续组织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负责人、中小学负责人、青年志愿者骨干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全程体系建设。全市建设1038个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点,实现市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全覆盖。配足配齐垃圾运输车辆,并纳入信息化管理,喷涂统一规范标识,便于社会监督,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使《条例》真正落地生根。

一是健全分类体系,完善长效机制。完善《条例》各项配套工作任务。加快建成全程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督,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监管信息系统。严格执行《条例》规定,集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不执行《条例》规定履行分类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罚,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二是加强科学管理,坚持系统推进。注重党建引领,把垃圾分类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继续推进“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落实党员社区报到制度。推行综合考核考评,将第三方机构考评与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期根据工作进度、分类质量,对社区、单位进行动态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考核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对分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社区、单位予以通报并进行约谈。

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促进习惯养成。全覆盖开展社区宣传动员。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推动形成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多位一体”动员模式,深入居民家庭宣传。全面普及分类知识,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扩大《条例》知晓率。全方位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动员优势,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

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条例》实施后,如何保障厨余垃圾的及时收运?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敬喜:《条例》实施后,可以预见我市厨余垃圾分出量将会大幅度增长,为确保厨余垃圾能够应收尽收,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扎实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条例》和《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使相关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针对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大的餐饮单位、食堂等开展了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签订协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打击非法收运等专项工作,实现建成区餐厨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并安排专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巡查。三是针对厨余垃圾产生较为分散的居民小区,在市辖区先行规划了6条厨余垃圾收运路线,布置了177个交投点,由特许经营企业每日定时到交投点单独收运,集中处理,并将根据《条例》实施后的实际收运情况进行调整。四是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建设。

铜陵发布记者:2020年是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攻坚收官之年,我市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敬喜:2020年是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攻坚收官之年,也是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系统决战之年。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条例》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起草出台《条例》配套措施。各区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指导督促乡镇、社区抓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细化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整合资源、强化保障。

二是推进全程体系建设。加强源头减量控制,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推行分类投放制度,于6月1日起全面实行居民小区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引导居民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立分类收运体系,科学设定收运路线、时间、频次,分类收运车辆统一喷涂专用的分类标识,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倒逼制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各类末端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不执行《条例》规定履行分类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罚。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家校互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网络等宣传手段,结合上门入户宣传和桶边督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促进居民习惯养成。对党政机关、中小学负责人、青年志愿者、城管系统、物业公司和环卫工人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强化监督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工作开展。

原标题:《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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