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14日我局拟受理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7月27日前向我局提出。
1、项目名称: 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仁寿县宝马镇高照村
3、建设单位: 仁寿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传真: 028-38114948
邮政编码:620010
请点击阅读或下载: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