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要求,现对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接网工程。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境内。
3.建设规模与内容: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本期需建设35kV线路1回,即35kV升压站—商混110kV变电站35kV侧线路;同时在商混110kV变电站扩建1个35kV出线间隔;设置相应的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装置和系统通讯装置。
4.总投资:工程动态总投资:356万元,均为企业自筹。
5.建设工期:2025年6月-2026年6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王雄炜 18647735968
2.评估机构: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涛 159244112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