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在工作中发现,某电镀企业因污水站处于调试阶段,铜、镍、总铬、六价铬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故而擅自在车间废水排放口用蒸汽冷凝水稀释电镀废水。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目的是防止稀释排放。而此企业借以污水处理站调试为名,用蒸汽冷凝水稀释生产废水,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这家企业负责人反映,电镀园区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水中重金属和一类污染物原本就被要求执行国家表3特别排放限值,周边的不少电镀企业以不检查时偷排、检查时停产、查到一次认罚的方式来应对,如此往复,陆续关门破产。而此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才生存下来,但要做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难度依然很大。在整改阶段,污水处理站加大资金投入和增加管理成本,在生化出水末端加装树脂镍处理系统,电解废水排放前端增加铬还原处理工艺,才勉强实现稳定达标。
电镀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工序之一。公开资料显示,电镀重金属排放量占我国重金属排放量的大头,是主要的重金属排放源。为满足产业发展和推进行业重金属减排,进一步规范电镀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一些地方对原来实施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这一目标作出适当调整,着重对重金属污染物进行管控,科学合理设定指标限值,实施地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笔者对地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目的、制定过程、文本内容等进行分析认为,地方标准作为突出地方特征,又严于国家标准的定位,其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并对部分落后生产工艺形成淘汰压力,倒逼行业进一步聚集和提升,推进园区集中管理。提高个别控制限值的技术可行性,并适度考虑前瞻性,规定新建企业直接执行国标最严标准,避免因后续标准提升,企业需再次投入成本进行整改。推荐检测能力更精准的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提高执法者“可操作性”和检测设备“可测定性”。进一步明确电镀排污单位和电镀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有利于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水的循环利用,特别是针对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增加了其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与国家电镀标准、电镀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衔接。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标准实施后,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要关注其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比如标准要求过高,对可达性和守法者治污积极性的影响等。
再比如,推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测定方法,虽然检测范围更广、精准度更高,但检测仪器和检测方法成本较高。一些基层监测单位并没有这些设备,也难以承受高昂的检测费用,需要在设备购买和维护、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注入资金。
有鉴于此,建议地方标准实施后,要深入开展宣贯和培训工作,使执法者和守法者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并准确理解其各项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还要考虑各地电镀行业现状和受疫情影响情况,给予现有企业合理的提标改造过渡期。将监测技术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落实更加优惠的鼓励入园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提标改造,切实做到电镀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原标题:从服务企业入手抓好电镀废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