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企业工业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是否需要环评的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
关于企业工业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是否需要环评的回复
来信:
您好! 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站主体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现公司拟对现有污水站进行升级改造,降低水污染物排放,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改造后的污水站主体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气浮设备(气浮改为混凝气浮,并投加烧碱、PAC、PAM等试剂)+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MBR池(新增)+清水池。请问企业在不涉及产能(化妆品)增加,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实施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升级改造,是否需要开展环评工作? 敬请解答,谢谢!
回复:
您好!建议进一步结合自建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情况分析其环境影响,若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规定,豁免环评手续。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原标题:企业工业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是否需要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