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拟列入《南通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9〕1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6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秋冬季停限产豁免申报工作。经初步审核,共46家企业拟列入南通市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根据要求,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513-59002795,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twf12369@126.com。
南通市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