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云南水务公告,内容有关铜仁城投集团、石阡水务、印江银丰城乡投与公司及中国城建研究院订立股东协议,成立PPP项目合资公司。
于公告日期,合资公司已经设立,订约方均尚未实缴注册资本。现因国家宏观经济变化,环保政策、融资环境调整,为适应客观环境,中国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铜仁市政府")拟变更PPP项目的投资模式,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并解除PPP项目合同及股东协议。
经与铜仁市政府协商,PPP项目已发生的设计和施工场地平整费用由政府直接支付给设计、施工单位。订约方将根据《公司法》及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合资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
董事会认为,终止PPP项目合同及股东协议不会对本集团现有业务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