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清洁取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面源污染管控6大重点任务。
新华社06月06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3月25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02月06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4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20日
扬州生态环境2024年11月06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04日
新乡市政府2024年10月31日
扬州生态环境2024年10月10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3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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