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9日,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近年来,延安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按照“刚性治标、系统治本”的治水思路,实施“控污、截污、清污、减污、治污”五大工程加快补齐短板,加强精准治水,使延河水污染防治获得显著成效。
随着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延河延安市区段现在已经成了市民休闲锻炼的好去处。夏季顺着河堤的台阶进入河道公园,延河清澈逶迤,傍晚时分漫步在延河边,杨柳依依,和风习习,两岸的花朵在阳光下竞相绽放,瓦蓝的天空下深红色的步道蜿蜒着伸向远方,身边的延河水潺潺流动,远处的宝塔山巍峨耸立,呈现出一幅水清岸绿的美好画卷。
治理成效显著,水环境不断改善
市民李丽家就住在延河边,从小在延河边长大的她对延河的变化颇有感触:“小时候河道水特别清,随着城市发展,河道被污染,失去了往日的清澈,但这几年市政府大力治理延河,现在这里全是花花草草,河道里也没有了臭味,走在河边非常惬意。”
从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来看,2020年1月-10月,2个国考断面全面达标。7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个,优良比例高达85.71%,Ⅳ~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达14.29%,无劣Ⅴ类断面。延河水环境总体良好,改善明显。
据了解,从2017年起,延安市委、市政府针对延河流域重点实施了河道综合整治、人工湿地建设、污水处理厂扩容、污水收集管网延伸等系统治本项目。截至目前,延河流域累计建成县级以上污水厂6座、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站)53座,总处理能力达11.73万立方米/天。建成雨污分流管网76.1公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69.26公里,完成市污水处理厂、安塞区一污、二污、延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延长县城建成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同时,我市制定了《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延安市铁腕治水工作方案》《延安市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延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治标治本措施同步发力,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7月30日经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市水污染防治方面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治理手段更加多样,基础设施持续提升
今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延安市2020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方案和标准,确定延河流域碧水保卫战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工作任务,全部交办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贯彻落实,为推进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宝塔区210国道阳柳桥段实施了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尾水,一部分直接流入延河河道,另一部分通过旁边的人工湿地自然净化后再流入河道,延河水质在这样的净化模式下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副局长王峰告诉记者,阳柳桥段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于2018年开工,目前完成一处智能排污口和万花断面水质自动站试点,下一步他们将计划全面启动建设智能排污口和各乡镇水质断面自动监测站,同时督促姚店污水处理厂尽快启动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延河水质稳步提升。
据了解,目前,我市日处理能力2000方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共19座,其中市级3座,县级13座,乡镇级3座,处理能力共22.4万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由2015年底的80%提高到现在的94%。
同时,我市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一河一策”“一段一策”限期达标方案,累计规划治水项目311个,完成投资60多亿元。并充分发挥“一河一策”水质达标攻坚专家团队作用,深入各流域开展深度调研,初步形成《延安市王瑶水库水质达标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方案》等方案,帮助县区制定科学精准、细致有效的治水措施,为改善基层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刚性治标、系统治本’整体思路,加快实施‘控污、清污、截污、减污、治污’五大工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河流水质。重点督促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提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强化河道垃圾管控,深入推进河长制。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动‘一河一策’精准治污,持续推进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秀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