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9时,大庆市召开“大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会”,会上公布了《大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方案》和《大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报告》。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参会人员听取报告后,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减免政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大庆市发改委将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和整理,对定价方案进行完善,并形成书面听证报告,作为城管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和市政府进行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相比按户收、按人收,水消费系数法更公平
记者在会上获悉,大庆市拟采取水消费系数法计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所谓水消费系数,是指不同类别用户的单位水消费量所对应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它体现了不同类别用户的水消费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相关性,水消费量越大,对应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也就越高。
前期,大庆市城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与统计分析,对用水户进行细分,得出了不同类别用户的水量与生活垃圾产量之间关系,即水消费系数。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后,将委托供水企业将此系数输入水费收缴系统的计费程序,分类别收缴垃圾处理费。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调研员陈红认为,相对于以“户”为单位或以“家庭人口”为单位,采用水消费系数法收取垃圾处理费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实现相对公平,也便于收缴管理。“比如,我市有很多‘候鸟’老人,冬季不在大庆生活,用水量减少,那垃圾处理费也会随之降低。”陈红说,垃圾处理收费与水费一并收缴,客观上还会促进各类用户增强节水意识,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既符合我国水资源利用的基本政策,也间接地降低了生活垃圾产生量,对于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自觉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现实意义。
绝大多数参加人员同意按照0.50元/吨水的标准向居民收取
大庆市发改委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和各类别用户水消费系数,核算出各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处理费单位定价成本:居民类为0.79元/吨水,工业公建类为0.50元/吨水,餐饮服务类为0.99元/吨水。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并参考省内外其他城市收费标准,拟定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0.50元/吨水(方案一)或0.60元/吨水(方案二),工业公建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0.50元/吨水,经营服务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0.99元/吨水。
根据供水企业用水台账统计,大庆市市区居民户均月用水量为5吨。按此测算,方案一中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平均增加垃圾处理费支出2.5元,每年增加支出30元;方案二中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平均增加垃圾处理费支出3元,每年增加支出36元;工业公建类用户(以水为原料和重要生产要素的除外)户均月用水量为403吨,每月交垃圾处理费201.5元;经营服务类用户(营业面积100平左右),户均月用水量为20吨,每月交垃圾处理费19.8元。
当天出席听证会的25位参加人,其中21人原则同意定价方案一,即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0.50元/吨水的标准收取,另外4位参加人对两个定价方案都不同意。
大庆市发改和城管部门还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对实行垃圾分类的居民用户,拟采取收费标准降低20%的优惠措施,对实行垃圾分类的工业公建类和经营服务类用户,拟采取收费标准降低10%的优惠措施。对持有效证件的低保、特困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家庭,免收垃圾处理费。对以水为原料或重要生产要素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核定其生活用水定额,计征垃圾处理费。
针对拟采取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有18位参加人原则同意,有5位参加人建议补充或修改,有两位参加人不同意。
有参加人建议对用水量大的特殊用户研究具体征收办法
据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收费标准方面的建议:充分考虑群众接受能力,设置分档收费标准,并以年用水量的平均数来计收;建议对缴费积极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优惠;建议定期测算“水消费系数”,以便保持收费标准的合理性。
二是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对公益单位和设施制定减免政策;建议严格落实以水为生产原料的工业企业以及洗车、绿化等行业的定额收费政策;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行按量计重收费;定期公示减免和优惠对象名单;对个别用水量大的特殊用户研究具体征收办法,尽量做到公平。
三是政策出台的时机方面的建议:考虑疫情因素,有参加人员建议暂缓收费;建立责任共担机制,设置两至三年的过渡期,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使群众有个心理适应期。
四是征求意见和政策宣传方面的建议:扩大征集意见建议的渠道,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向群众说明收费原因和资金用途,提高群众认可度;大力宣传电子票据的应用,减少供水企业代征成本。
五是加强行业监管方面的建议:通过垃圾处理企业内部挖潜,让垃圾处理产生经济效益;加强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建议推行网上交费;提高服务效能,监督物业畅通垃圾收集环节,提高垃圾中转和垃圾处理厂生产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