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如下:
(1)深度挖掘、收集线索。结合2018年以来接到的涉危险废物类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处罚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案件以及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北京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涉危险废物行政拘留、刑事立案、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点位、重点人员等列入四类重点监管范围。
(2)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与公安部门、检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会同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科室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与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环食药旅支队、区人民检察院、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科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3)典型案例、宣传曝光。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修订实施以来,通州区首例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进行曝光,警示违法企业,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力量,采取现场跟踪执法采访、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定期通报执法进展,发挥宣传对执法工作的推动放大作用。
(4)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结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着力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生态环境风险情况,认真检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危险废物应急事故响应能力建设等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督促企业单位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对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避免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自“专项行动”开展至结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22人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00家次,立案处罚危险废物类环境违法行为23起,罚款151.155万元,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