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正式印发了《仙桃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对47家单位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按照“管发展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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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市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020-12-23 11:29 来源: 仙桃日报 作者: 李兵

湖北仙桃市正式印发了《仙桃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对47家单位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清单》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以清单方式进行全面规范固化、逐条列出,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出现,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能够更好地落地落实。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责任清单》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厘清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将进一步指导我市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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