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预测预报,联合气象会商结果,12月25日起安阳市将经历一次严重污染过程。经安阳市攻坚办研究决定,从12月24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实施特别管控。部分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企业
钢铁企业继续执行现有季节性生产调控和特别管控措施:
(1)在产高炉低负荷运行,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烧结机、球团设备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独立球团企业停产。
(2)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安阳汇鑫特钢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以热定产。
2、焦化企业
全市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60小时,其余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3、其他企业
其他企业在现有季节性生产调控减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管控措施。
(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市控尘办负责组织、督导、落实《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的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全面停止施工;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1、严格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第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3号)要求。
2、停产企业、停止投料企业停止运输(以电为动能的新能源车辆运输除外),限产企业同比例减少重卡运输数量;非民生保障必需的物流企业停止重卡运输。
本次红色预警(I级响应)特别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