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印发《温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2020—2022年全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定下总目标:三年内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比近三年均值提升3个百分点以上。1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此次《行动计划》主攻方向是“减氮减磷、生态扩容”,主要战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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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2021-01-04 11:22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张琳

温州市印发《温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2020—2022年全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定下总目标:三年内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比近三年均值提升3个百分点以上。

1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此次《行动计划》主攻方向是“减氮减磷、生态扩容”,主要战场是沿岸和湾区,主要任务为“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三大行动。

入海河流氮磷减排

据统计,截至去年上半年,“十三五”期间温州市一、二类海水面积占监测海域总面积的59%,四类、劣四类海水面积占比为30.69%;瓯江、飞云江、鳌江等三条江每年携带入海的化学需氧量近100万吨。

从全省情况来看,“十三五”期间温州市近岸海域水质历年均居全省第一。但值得注意的是,温州市近岸海域水质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呈现水质状况波动大,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时有超标,乐清湾富营养化等特点,是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内容。

在《行动计划》中,“减氮减磷”是重中之重。三年内,温州市将围绕“一个断面三个源”推进治理,严格控制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完善断面控制措施,分级制订实施入海河流(溪闸)控制计划,逐步建立入海河流总氮总磷监控体系;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到2022年力争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涉海危险化学品、油品等污染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化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等。

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

根据《行动计划》,三年内,温州市将依托整治提升入海排污口、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逐步补齐海上治理短板。

全面整治提升入海排污口,排查沿岸入海排放源,坚持“一口一策”治理,健全完善入海排放监管体系,推动海上监测与陆上巡查、执法联动,定期公布入海排污口达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落实县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减少滩涂养殖和传统网箱;全链条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推动船舶加装船载收集装置或处理装置,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开展美丽渔港建设行动。

沿岸生态修复扩容

《行动计划》显示,三年内,温州市将围绕“生态空间、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落实保护措施。强化近岸海域空间管控,坚持生态优先安排用海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实施最严格的管控,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滨海湿地和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建设沿岸生态缓冲带;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深入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行动,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加快捕捞产能淘汰退出,努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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