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0日至1月14日。
联系方式:0750-3502018。
附件: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
1、水污染防治和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3200万元)分配方案

2、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分配方案

3、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资金(780万元)分配方案

4、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263万元)分配方案

5、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资金(400万元)分配方案

6、生态环境监管与督察资金(176万元)分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