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处置是防止病毒二次传播的重要保障。疫情发生以来,石家庄市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处置工作。记者在石家庄市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月1日至16日,全市已累计及时、有效、安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726吨。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新冠肺炎患者收治定点医院、发热病人筛查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村庄)、核酸检测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等)和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新冠肺炎医疗废物管理范围。涉疫医疗废物实施24小时一清运,普通医疗废物实施48小时一清运。
日常,石家庄市有4家医废处置单位,处置能力40吨/日,主要采用焚烧处置和微波消毒集中处理两种方式。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体量增加,全员核酸检测也产生了不少医疗废物。针对医疗废物产生量骤然增加的现状,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又应急启动了两家新的符合条件的应急处置单位,目前石家庄市6家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了175吨/日,能满足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要求。
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强化环境应急监测。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收治定点医院、发热病人筛查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三类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监管。目前,石家庄市上述三类医疗机构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且能够稳定运行。在疫情期间,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又增加了消毒杀菌措施,废水处理达标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
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污水消杀监管。已要求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产生的废水均要在化粪池先行进行消毒处理,投放含氯消毒剂,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或转运至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均开展了对污水的消毒杀菌工作,并且消毒杀菌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经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再次处理。
加强污水处理厂消杀处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7家污水处理厂收纳医疗废水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污水,且均已在处理末端建设了消毒杀菌设施。采取投加消毒剂、臭氧等措施,对接收的污水再次进行深度处理。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从1月6日以来监测的3299个数据来看,排放结果均合格。
原标题:石家庄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