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厂址位于钦州市灵

首页 > 垃圾发电 > 环境评价 > 项目 > 正文

广西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2021-01-29 15:14 来源: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厂址位于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友谊路峰子岭(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厂区内),项目占地为钦州市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留用地。

二期工程为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已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配置1×700t/d机械炉排炉+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新建1条700t/d焚烧线及相应烟气处理系统、一套15MW汽轮发电机组、1套渗滤液膜处理系统等。二期工程由灵山县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31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91万元。

序号:1

项目名称: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友谊路峰子岭(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厂区内)

建设单位:灵山县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情况:见环评报告书公开本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0日。

电话:0777-2558869 0777-2558870

通讯地址: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光大白石湖售楼部旁边),市民服务中心二楼H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535000)。

附件:1.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本).pdf

2.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2021年1月2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