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三门峡市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引领,扎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擦亮生态文明金色招牌,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特别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全市的空气质量不断优化、水质不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总体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十三五”中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获“优秀”等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突破。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268天,优良天数比例73.2%,全省排名第3,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排名第1;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48微克,全省排名第3;可吸入颗粒物(PM10)每立方米76微克,全省排名第5,全年消除了严重污染,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综合指数全省第5,环境空气质量位列全省第一梯队。与2015年(“十二五”末)相比,2020年主要污染因子PM10、PM2.5、SO2、NO2、CO降幅分别为42.9%、36.0%、85.1%、26.2%、50.0%,优良天数增加71天,增幅36.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下降21天,降幅72.4%;与2017年(2018年—2020年污染攻坚战三年行动前)相比,PM10、PM2.5、SO2、NO2、CO降幅分别为21.6%、15.8%、66.7%、24.4%、30.0%,优良天数增加49天,增幅22.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下降13天,降幅61.9%。2018年—2020年,PM10、PM2.5、SO2、NO2、CO均优于全省均值,优良天数累计高于省均值97天。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获得全省先进单位;2020年12月,获得全省通报表扬,2018年—2020年,累计获生态补偿金奖励5306.5万元。卢氏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和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填补了全市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创建空白,三门峡市成为全省成功创建二级达标县的四个省辖市之一。
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2020年1月至11月,全市7个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达标率为94.8%,暂列全省第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总达标率稳定为100%;国考、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7%,无劣Ⅴ类水体。与2015年相比,2020年政府责任目标断面总达标率上升14.5个百分点;与2017年相比,2020年政府责任目标断面总达标率上升1.1个百分点。2019年,水环境质量被省考核为优秀等次。截至2020年11月,三年累计获生态补偿金奖励2700万元。
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对全市污染地块均进行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行业削减重金属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与2013年相比下降12%。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累计无害化处置历史遗留含重金属无主废矿渣381.99万吨;完成义马市含铬污染物处置任务24.45万吨;完成灵宝市3家黄金冶炼企业历史遗留的氰化尾渣安全处置任务58.68万吨;开展灵宝市文峪河、枣香河、弘农涧河、阳平河河流重金属底泥综合整治,疏通河道65.98公里,无害化处理处置含重金属底泥209.01万吨。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考核抽查合格率超过95%。农村污水设施治理率从2019年的16%提高到39.3%,增加了23.3个百分点;地下水4个考核点位考核结果与2015年相比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