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0年,在渭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强化监管,聚力攻坚守护绿水青山,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促进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20年亮点民生工作
一是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不断调整优化四大结构,实施夏季臭氧争良、秋冬季攻坚、主城区攻坚等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精细化管理,加强扬尘管控,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常态化远端绕行。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2天,同比增加37天;综合指数5.35,同比下降8.2%;PM10浓度91ug/m³,同比下降9.9%;PM2.5浓度53ug/m³,同比下降7%。
二是地表水质稳中有升。开展饮用水水源评估,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59个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3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定期研判河流水质,组织黄河干流排污口专项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工作,策划包装项目74个,得到生态环境部多次表扬。全市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三是生态保护不断加强。编制完成《秦岭渭南段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渭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方案》。初步完成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勘定红线界桩标位11096个。组织4部门联合执法,有力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不法行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争取省级专项资金335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
四是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制定2020年度方案,7个省考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完成18家碳排放重点企业核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中省验收,市生态环境局等4个单位、16名个人受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
五是督察整改有序推进。加强领导,以督促改,集中开展5轮督查,发出督办函121期,督办解决问题150多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24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3个,整改完成41个,1个已申请延期,1个正在整改。
六是环境监管全面从严。强化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等11项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全年实施行政处罚289件,罚没入库2079万元;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办案54件,其中按日计罚4件,查封扣押38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拘留9件。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态环境不安全事件。
七是简政放权便民为民。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服务项目建设,市、县两级审批项目506个,落实放管服要求,审批承诺制项目82个。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确定市级正面清单28家、县(市、区)107家,减少对守法记录良好企业的检查频次,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实施《渭南市市场主体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对8类轻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只纠违,免予处罚。制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0条措施。
二、2021年民生工作思路
2021年,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推进减污降碳、散煤治理、扬尘整治、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露天焚防控等工作。
二是统筹“三水”治理。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北洛河、尤河综合整治等工作。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和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继续开展“清废”行动,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认真做好重金属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作。
四是严化生态监管。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为重点,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秦岭联合执法检查,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秦岭、黄河、桥山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五是启动示范创建。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市建设,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推动美丽渭南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
六是把严环境准入关。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和环评审批,落实“三线一单”实施主体责任,抓紧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对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区域、流域,适时启动限批,全面把好源头预防关。
七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生态振兴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深度治理,督促做好黑臭水体和渗井整治等工作。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让我们一起携手推进绿色发展,共建美丽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