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有污水处理厂,依旧有不少污水直排,最终汇入黄河;由于运行成本高,有的污水处理站无奈“沉睡”,甚至“沦为”化粪池。有媒体近日沿黄河中上游走访多个欠发达地区后发现,由于基础建设跟不上、设备运行状况差、日常运行成本高,不少地区“建了污水处理厂、污水依旧处理难”。
其实,污水处理厂成摆设、“晒太阳”的现象,这些年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媒体也曝光过不少。一方面反映出,作为水污染防治重要基础设施的污水处理厂愈发普及,建设力度明显加大;但另一方面,建好的污水厂却很容易“空转”,说明从建设到运营之间仍缺乏有效的衔接和配套的支持。
媒体的调查显示,污水处理厂“沉睡”,主要与配套管网建设成本高、污水处理运行负担重有关,通俗说就是“建得起,用不起”。所以我们看到,不少地方和专家呼吁,国家应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从建设到运营的全流程投入,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样的呼吁当然有其合理性,但靠国家加大投入,显然应该只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随着环保力度加大,过去几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入一个高峰期。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也明确,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在这一过程中,不排除存在着为了完成上级指标,而出现的“只管建,不管用”的形式主义,或者说不顾实际情况的盲目上马现象。
比如,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是建好了,但配套的管网却不完善,这自然容易造成“烂尾”;还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未充分考虑到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这次报道中就有地方每年污水处理费用接近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如此高的运营成本,显然成为地方的难以承受之重。针对这一情况,除了国家适度加大“补贴”力度,也应该寻求其他方面的解决方案。像有专业人士就建议,对于没有工业企业、离市区管网较近的乡镇,产生的农村生活污水有限,应采取分散建设蓄水池的方式,通过集中拉运处理,降低处理成本。
说到底,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量力而行”,充分结合地方的污水处理需求和成本消化能力。如果明知道后期运营负担重却还是“先建了再说”,这就是赤裸裸的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不仅不能发挥应有的环保作用,反倒会加大地方负担和资源浪费。因此,在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过程中,应该追求建一座就能够运转一座,而不能只看数字。这要求相应的考核体系也应该有所优化。此外,污水处理厂的配备也不能“各自为政”,像一些污水处理需求有限的地方,就完全可以考虑通过多地共建共享来降低成本。从全局来看,政府也应该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大对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通过技术的改进来整体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水污染防治必须进行,这是毋庸置疑的大原则。但在落地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处理协调好诸多关系。它需要国家地方权责关系的理顺,也考验地方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