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漳州市出台《九龙江西溪流域水质提升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入河排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削减流域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流域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改善提升,确保九龙江西溪流域2021年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2022年流域水质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攻坚
按照“源头治理、污水收集、过程输送、末端治理”原则,持续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城镇内河水体整治。
加快推进芗城区、龙文区及漳州高新区等中心城区管网空白区域以及内河上游村庄、城中村的管网敷设,建设漳州高新区马洲污水处理厂、林前污水处理厂、芗城北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实现浦头港、九十九湾、三湘江等内河及连科港、恒坑支流、浦口支渠、梧店支渠、南星支渠等干支流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推进平和县、南靖县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强生活、餐饮、洗车、洗涤、酒店、农贸市场溯源排查整治,解决老城区、城乡结合部 “污水入河、外水入管”问题,全力消除市政入河排口黑臭水体。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纳厂、集中、分散”处理要求,对于城镇、园区周边的,优先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于距离城镇较远且人口相对集中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人口分散或较少的,结合户厕改造建设标准三格化粪池,尾水就近还林还田。
重点推进芗城区、龙文区、漳州高新区等中心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着力推动平和县花山溪流域涉及的小溪、山格等7个乡镇,南靖县龙山溪、船场溪流域涉及的龙山、金山等11个乡镇,以及龙海市程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强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设施投用见效。
推进养殖污染整治攻坚
加强牛蛙养殖污染防控,强化日常巡查,防止反弹复养。
开展淡水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养殖户科学投料投药,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尾水处理排放,持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工作。
巩固提升颜厝、九湖等地养鸭污染治理成效,全面推进程溪镇、颜厝镇及靖城园区淡水养殖污染治理。
强化执法监管,督促平和县、南靖县规模生猪养殖场落实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排污行为。
推进农业种植污染治理攻坚
优化种植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多树种造林,鼓励在西溪干流两岸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库周边、饮用水源区一重山和其他生态脆弱地区新种乡土、阔叶等树种,严禁在水源保护区林地新种桉树人工林,加快推动南靖县有序减少现有桉树种植面积。
推动平和县实施蜜柚退果还林工程,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果园生草覆盖栽培技术,建设绿色生态果园,实施土壤生态环境修复。
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整治攻坚
严格项目准入,在九龙江西溪桥闸上游禁止新建或扩建造纸、制革、化工、电镀、漂染等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完善各类工业园区污水配套管网,全面排查整治园区污水管网错接、漏接、破损问题,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实施污水厂尾水提标改造,全力加快黄井工业区污水厂扩容及一级A提标改造、山格污水处理厂和靖城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一级A提标改造,因地制宜采取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处理方式,实施尾水深度处理再排放,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攻坚
健全河道管理机制,加强河道岸线蓝线管控及流域保护,强化河道拆违、生态清淤、漂浮垃圾清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流域每年实施增殖放流,增殖放流水域禁渔区、禁渔期禁止拦网捕鱼。
流域严禁新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强化水电站用水调节及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监管,最大程度保障下游生态基流。
推进保障饮用水源用水安全攻坚
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严肃查处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和环境风险评估。
全力推动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推进农村自备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