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纳川股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江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于2021年3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志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168.06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协议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
转让价格为4.30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22亿元。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纳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陈志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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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纳川股份:控股股东拟转让5.01%股份,或变更为无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