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纳川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志江的书面辞职申请,陈志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志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此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江晓林担任公司总经理。据悉,2022.01—2022.07,江晓林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区域公司-管理层副总经理。
2020年,三峡集团旗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正式入股纳川股份,目前合计持有纳川股份20.29%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志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陈志江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志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陈志江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4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395,1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4%。陈志江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志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江晓林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晓林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
附件:江晓林先生简历
江晓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2016.03--2018.03,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乌东德和白鹤滩电力生产筹备组电厂生产部门主任;2018.03--2019.11,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乌东德电厂筹建处机械水工维修部主任;2019.11--2019.12,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乌东德电厂机械水工维修部办主任;2020.01--2020.04,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 限 公 司 乌 东 德 电 厂 机 械 水 工 维 修 部 办 党 总 支 书 记 、 副 主 任 ;2020.04--2020.06 , 任 职 于 长 江 生 态 环 保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省区 域 公 司 ;2020.06--2021.05,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区域公司管理层副总经理;2021.05--2022.01,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区域公司管理层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2022.01—2022.07,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区域公司-管理层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晓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