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DB11/T 1819-2021),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网格化监测网络覆盖的各行政属地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与管理。标准规定了基于网格化监测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项目、评价方法、数据统计要求等内容。
附件:《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DB11/T 1819-2021)
中国核协05月06日
生态环境部04月15日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03月04日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02月26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02月25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2月18日
中国核协02月05日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7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05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12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1月11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22日
Palas2023年03月02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2年12月13日
Palas2022年07月04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年05月25日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年03月16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1年07月21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1年01月22日
国家能源局05月23日
北极星电力网05月23日
中国能源观察05月23日
砚山县人民政府05月23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05月23日
南方电网报05月23日
华电集团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