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等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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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标与措施

2021-04-13 09:05 来源: 浙江发布 

“十三五”期间,浙江高效完成了垃圾分类、污水治理、海绵城市等中心工作,支撑了市政公用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其中:

实现设区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全覆盖,全省共建设雨水管网5000公里、雨污分流管网3264公里;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51个、省级园林城市60个……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等发展目标。

根据《规划》,浙江到2025年要形成供水节水更具示范、污水处理更具效能、内涝治理更具韧性、城市道路桥梁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燃气供给更广覆盖、园林绿化更具品质、市容环卫更具亮点、数字治理更具智慧的新局面。

围绕供水节水、城市道路桥梁、数字治理等方面,浙江明确了具体指标:


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浙江接下来将采取以下举措:

01 实施城市供水品质和节水水平提升行动

城市供水和二次供水提升工程。全省新建改造供水能力300万吨/日,新建改造供水管网4000公里。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建设与管理,基本完成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改造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3000个,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工程。全面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设市城市基本建成供水管网GIS系统和DMA分区计量管理系统。

节水型城市争创工程。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所有设区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所有缺水型县(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并遴选出2个水效领跑者城市。

02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

推广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构建“外水不混入、污水零直排、处理高效能、尾水再利用”的城镇污水处理新格局,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污水管网4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0万吨/日,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400万吨/日。

03 实施城市内涝系统治理行动

内涝治理全国先行示范区工程。全面梳理浙江城市排水防涝发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按照“以人为本、补齐短板、适度超前、设施完备、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应急能力,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造雨水管网3500公里,新增雨水抽排能力10万立方米/小时,新增应急抽排能力10万立方米/小时。

开展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建设。以人工湖泊、公园、湿地、广场、城市道路等区域性、标志性、节点性工程为载体开展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

04 实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示范行动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重点推进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1万吨以上,并同步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和填埋场综合治理。

垃圾分类高标准推进工程。在完善末端设施基础上,同步配套建设和完善前端分类设施,加大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投入,优化转运站点和分拣中心布局,加快中转设施提升改造,淘汰不合格运输车辆,构建垃圾分类全过程设施体系。

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程。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500个,完善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标准,出台省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县(市、区)相关标准文件,持续推进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县(市、区)创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平台提升工程。推进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平台与其它固体废弃物省级监管平台的对接,从源头上杜绝其它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监管,实现省市县“一张网”监管。

05 实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开展普查,掌握设施实情。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设施普查,制定总体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

加强统筹,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有效衔接,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

补齐短板,提升安全韧性。各城市人民政府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开展多型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06 实施城镇燃气均衡供应行动

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工程。深化供气环节扁平化改革和开展城燃企业规模化改革。

区域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太湖门站与汾湖门站、盛泽门站的高压管网工程、姚庄与金山枫泾次高压管网工程,积极谋划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跨省域中低压管网联通工程。

燃气设施管网建设工程。到2025年,全省新建门站32座、各类调压站58座,新建高压管线444.77公里,次高压管线488.60公里,中压管线14697.91公里。

07 实施园林绿化生态人文行动

城市园林绿化系统优化工程。到2025年,巩固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成果,保持38%以上;切实打造人民身边的绿地,实现“300-500米见园”。

高品质绿色人居环境构建工程。到2025年,新增改造高品质公园绿地1500公顷以上,建成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园林式居住区(单位)500个(条)以上,力争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地500个、累计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点50个以上。

诗画韵味城乡绿道网打工程。全面打造服务人民、转化两山、追求品质、体现智慧、强调生态的浙江绿道2.0版,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特色绿道。到2025年,力争培育特色绿道1000公里和10条以上全面覆盖智慧应用的绿道段。

园林绿化示范样板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提档升级,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镇)60个以上。鼓励有条件地区和项目积极申报中国和联合国人居(范例)奖,探索实施省级和地方性园林展览会,并积极申办国际园博会。

新时代“浙派园林”品牌塑造工程。推进《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实施园林绿化助力碳达峰行动、绿地竖向设计提升行动和“种植土改造工程”、苗木全冠种植倡导行动。研究建立“浙派园林”理论体系,开展文化传承和创新系列研究,推进园林大讲堂系列科普活动,实施“浙派园林走出浙江”推广工程。

08 实施市容环卫品质优化行动

市容市貌示范提升工程。开展洁净城市和专项治理行动,推进道路保洁、扬尘治理和环境治理,通过抓重点、促难点、扫盲区,全面净化城市路面、立面与空间,全方位优化市容环境秩序。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建设一批工程渣土、泥浆、装潢垃圾等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设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构建资源循环体系。

09 实施城镇道路畅通行动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开展路网系统优化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快速路、支小路、节点平改立等道路项目建设,加大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专用道、步行道和绿道等慢行系统建设力度,持续开展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形成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布局。到2025年,推进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小路建设改造,城市道路单灯控制系统覆盖率提高到25%。

桥隧建设与养护工程。到2025年,全省建立城市桥梁隧道技术档案,基本完成桥隧安全监测系统建设。

10 实施数字赋能城市治理行动

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组织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对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到2025年全省道路智慧化改造里程达300公里。

建设智能化城市安全管理平台工程。以CIM平台平台为依托,整合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行信息资源,加强城市安全智能化管理,深化智能化城市安全管理平台应用。

城市建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动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为一体的城市建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数字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数字园林(绿道)平台和数字公园系统。


原标题:垃圾分类、园林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这些关乎你我生活的事儿,未来五年目标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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