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开始兴起。在发展初期,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所支持的行业以电力行业为主,发行主体以央企为主,发行场所以银行间市场为主,发行主体信用等级高且稳定,运行机制呈现特色化、规范化特征。在扶持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未来该市场的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市场规模将逐步扩容,市场结构有望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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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中和债券市场现状与前景

2021-06-11 08:31 来源: 债券杂志 作者: 简尚波

摘要: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开始兴起。在发展初期,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所支持的行业以电力行业为主,发行主体以央企为主,发行场所以银行间市场为主,发行主体信用等级高且稳定,运行机制呈现特色化、规范化特征。在扶持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未来该市场的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市场规模将逐步扩容,市场结构有望多元化。

关键词:碳中和债券 碳达峰 碳减排绿色债券

碳中和债券是指在绿色债券政策框架下,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在发行后持续披露项目进展与碳减排成效的一类绿色债券。自2021年2月以来,在政策支持和需求驱动下,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迅速兴起。其深入发展对于我国乃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碳中和债券市场兴起的原因

(一)我国二氧化碳减排任务繁重而迫切

近10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无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海洋生态系统破坏严重,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可持续发展造成明显负面影响。环境专家普遍认为,全球变暖导致热浪、飓风和寒潮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而人类活动导致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可能是全球变暖的原因之一。数据显示,近期全球二氧化碳浓度已达到至少过去300万年间的最高水平,国际非政府组织全球碳计划(GCP)发布的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二氧化碳平均浓度为412ppm。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保护地球家园的重要和迫切行动。我国作为人口和经济大国,二氧化碳减排任务繁重。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正式明确,意味着我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按下了减碳“快进键”。

(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巨大

相关研究显示,若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我国每年需要项目资金约3.1万亿元以上,而目前每年的资金供给为5000多亿元,资金总缺口超过2.5万亿元;若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则需在清洁能源发电、先进储能、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超过百万亿元投资。由于政府财政资金仅能覆盖实现碳中和目标所需项目资金的少部分,巨大的资金缺口还需要由市场资金予以弥补,在客观上需要深入发展绿色金融体系,完善与碳中和相关的投融资机制,以引导市场闲置资金流入碳中和实践相关领域。

(三)相关扶持政策陆续出台

在“30·60目标”指引下,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3月,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政策精神指引下,相关监管领域加快了碳中和债券制度制定与落实的步伐。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明确了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规定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应全部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募投项目应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或国际绿色产业分类标准,且聚焦于低碳减排领域。

碳中和债券市场实践分析

在国家和行业政策的指引下,2021年2月7日,以“21四川机场GN001”等首批6只碳中和债券发行为标志,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正式拉开发行大幕。

(一)规模迅速扩大

2021年一季度,我国累计发行碳中和债券42只,发行规模达到623.50亿元,发行主体有26家,全部为国有企业。由于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刚刚起步,市场规模仍然偏小,2021年2月7日至3月31日,碳中和债券发行额仅占同期信用债(不含同业存单)发行额(34030亿元)的1.83%,但占同期国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额(830.65亿元)的比重达75.06%,表明碳中和债券有潜力成为绿色债券市场的重要券种。

近期碳中和债券市场增势迅猛。2021年2月(自2月7日起)发行11只,共计159亿元;3月发行31只,共计464.5亿元,较2月分别增长181.82%和192.14%;4月1日至8日发行10只,共计131.53亿元,较3月同期发行规模(37.00亿元)增长255.49%。

(二)电力行业“独占鳌头”

从发行主体所属行业来看,2021年一季度电力行业发行碳中和债券447.16亿元,占碳中和债券市场的71.72%。电力行业是我国二氧化碳减排的重要领域,我国电力供应严重依赖以化石燃料(煤炭)为原料的火力发电。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我国发电量合计77790.6亿千瓦时,其中火电发电量为53302.5亿千瓦时,占比达68.52%,火电仍是支撑电力供应的重要和基础力量。

除电力行业外,一季度发行的碳中和债券发行主体还分布于金融、煤炭开采、铁路运输、高速公路、综合等行业(见图1)。其中,能源类国企旗下融资租赁公司发行了专项用于碳中和的债券。例如,“21申金安瑞ABN001次”由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其融资以该公司在清洁能源行业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对比来看,刚刚启幕的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明显以支持清洁能源项目为主,以支持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项目为辅,主要为能源行业低碳发展和转型等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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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央企发行规模领先

从碳中和债券发行主体来看,2021年一季度央企发行529.66亿元,占比为84.95%;地方国企发行93.84亿元,占比为15.05%。央企碳中和债券发行规模遥遥领先。其中,国家电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中国华能、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能源类央企分别发行155亿元、100亿元、50亿元、50亿元,合计占比达到56.94%。国家电网、三峡集团在26家发行主体中的发行规模较大。

国家电网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年销售电量达4.45万亿千瓦时。早在2010年,国家电网就发布了《绿色发展白皮书》,强调“坚强智能电网”的低碳效应,明确10年减碳105亿吨的目标。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央企首个“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从一季度的发行情况来看,其3只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等项目。

三峡集团是三峡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主体。目前,该集团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清洁能源装机比例高达96%以上。2021年3月,该集团宣布碳中和时间表,力争于2023年率先实现碳达峰,2040年实现碳中和。从2021年一季度的发行情况来看,该集团发行的4只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包括水电站建设等。

(四)上市场所以银行间市场为主

从债券类型来看,2021年一季度通过中期票据、公司债、ABN等券种发行的碳中和债券规模较大(见图2)。从上市地点来看,银行间市场发行456.20亿元,占比为73.17%;沪深交易所发行167.30亿元,占比为26.83%,这与信用债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的结构有关。在期限结构方面,一季度发行的碳中和债券以中期为主、短期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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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主体信用等级高且稳定

26家碳中和债券发行主体2018—2020年各年底以及2021年3月底的主体评级报告显示,绝大部分发行主体公开了信用评级,其中AAA级占绝对比重,信用等级维持稳定且展望稳定(见图3)。截至2020年3月底,在25家发行主体中,有23家评级为AAA级,其中不乏电力、煤炭采掘等行业头部企业,以及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等涉足房地产、钢铁等领域的地方国企。碳中和债券市场选择国内能源行业头部企业等企业先行先试,有利于发挥大型能源企业通过减碳行动促进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示范效应,同时表明大型能源企业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面担当重要角色。

此外,主体评级为AA+级的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AA级的宜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继发行碳中和债券,可能会为经营地域范围相对不宽、主体评级不足AAA级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券发挥示范效应。

(六)运行机制特色化、规范化

从《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等规则来看,碳中和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有一套特色运行流程,比如募集资金有专门用途、披露信息内容独特等。

通过总结部分案例可以发现,我国碳中和债券实践有以下特点。

一是专项用于低碳减排领域。例如“21三峡新能ABN001”用于偿还绿色项目有息债务,“21四川机场GN001”用于综合性绿色交通基建项目。

二是信息披露内容特色化。债券发行主体披露信息除了符合一般券种发行的信息披露要求外,还涵盖定量测算环境效益、披露测算方法与效果等内容。

三是部分债券统一注册标识。在2021年一季度发行的42只碳中和债券中,有16只债券简称统一标注“GN”注册标识,被纳入绿色债券认证制度管理。

碳中和债券市场发展前景及建议

在扶持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面临黄金发展机遇期,未来有望取得积极进展。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是扶持新兴券种发展的重要力量。碳中和债券作为绿色债券领域的新兴品种,突出强调“碳减排效益”,与其他绿色债券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发展碳中和债券对于践行“30·60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碳中和债券发展步伐,建议监管部门在现行绿色债券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碳中和债券市场在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方面的制度建设。

建议在碳中和债券运行管理制度细化过程中,密切结合碳中和债券市场扩容需求以及碳减排相关技术创新发展的步伐。建议不断优化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细化碳中和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清单。鉴于碳中和债券在环境和社会效益方面的公益性、重要性,建议对碳中和债券信息披露程度的要求高于所隶属的万得(Wind)二级分类券种的一般要求。鉴于碳中和债券性质和发行目的的特殊性,需要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以鉴别碳中和项目属性的真伪,建议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管,以提升其专业服务水准。

(二)市场扩容潜力有待释放

我国二氧化碳减排任务极为繁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但这恰是国内碳中和债券市场发展的动力所在。当前国内碳中和债券发展处于启动阶段,碳中和债券发行规模与实现“30·60目标”所需资金缺口相比只是杯水车薪。在相关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带动下,国内碳中和债券要成为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推动力量,并成为信用债市场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三)市场结构有待进一步多元化

当前国内碳中和债券的实践明显带有能源央企等大型企业先行先试特点。伴随市场规模的大幅扩容,未来我国碳中和债券市场结构还需多元化。建议在大力支持央企、AAA级企业碳减排项目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其他类型企业以及AA+(含)级以下企业的支持力度。

例如从电力行业来看,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市场共有177家电力行业存量债券发行主体,其中AAA、AA+、AA级的企业分别为60家、43家、24家;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公众企业分别为60家、74家、14家、6家、1家。目前碳中和债券发行主体结构与电力行业债券发行主体结构存在错位。当前碳中和债券市场未覆盖到的电力企业也是未来市场扩容的潜力所在。

参考文献

[1] 李栋. 绿色金融如何助力实现碳中和[J]. 债券,2021(3).

[2] 刘满平. 我国实现“碳中和”的12条政策建议[EB/OL]. (2021-02-17). https://huanbao.bjx.com.cn/news/20210217//1136230.shtml.

[3] 薛宏立. 参与绿色债券市场建设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J]. 债券,2021(3).

◇本文原载《债券》2021年5月刊

◇作者单位: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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