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冀东水泥公布,公司拟通过向金隅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合资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47.09%股权并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公司为吸收合并方,合资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为存续主体,将承继及承接合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资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公司拟向包括北京国管中心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且不超过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合资公司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约289.3亿元,对应金隅集团所持标的公司47.09%股权评估值约136.23亿元。此次吸收合并交易对价以上述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136.23亿元。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等,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公司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标的公司由公司在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中与金隅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并在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金隅集团共同对其增资。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公司汇集了来自金隅集团、冀东水泥的近50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优质水泥企业,是公司最主要经营资源。通过此次交易,金隅集团退出对标的公司的参股,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将整体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同时,此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层级消除,标的公司下属水泥企业由公司直接控股,有利于精简股权层级,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