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提到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原标题:甘肃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增水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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