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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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16 14: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JM-2021-08-14821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见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8-148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9,387,949.00元;

最高限价:9,387,949.00元;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改造景观湖为渗沥液储池及雨水收集池,同时新建一座清水池。渗沥液储池及雨水收集池采用HDPE膜防渗,同时渗沥液储池上方采用HDPE浮动盖。清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双山村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制度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有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见邮箱方式);

方式:将下述材料按照顺序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一套完整PDF格式) 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1625732525@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证明承诺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誉截图。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省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投标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具体会议号现场发放。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踏勘时间:2021年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踏勘地点: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双山村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丁丽强18143050263/89546366

注:响应省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具体踏勘要求详见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方式:迟孟春 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方式:姜嘉欣0431-85361819-8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嘉欣

电 话:0431-85361819-8053

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方式:迟孟春 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方式:姜嘉欣 0431-85361819-8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嘉欣

电 话: 0431-85361819-8053

原标题: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景观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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