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预算金额62949.3万元,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存量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存量管网采用委托运营(O&M)的方式运作。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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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3亿元!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21-09-12 10:3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预算金额62949.3万元,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存量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存量管网采用委托运营(O&M)的方式运作。其中,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存量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采用委托运营(O&M)的运作方式,新建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运作方式。

(1)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包含存量及新建工程。存量工程为雨水方涵管道清淤检测修复总长29.31km;污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总长13.31km。新建工程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总长220.60km;配套化粪池4000座;智慧管网运行系统1套。

(2)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和接触氧化工艺,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按照现状进行移交。自正式移交之日起由项目公司负责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及维护保养。房县污水处理厂现状管网(即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存量污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总长13.31KM,工程量详见“第四章 项目核心边界条件”。

详情如下: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唐城路66号(房县未来城大酒店8253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HX-HB-ZB-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914

3、项目名称: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2949.3(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7.1项目实施机构: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政府方出资代表: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7.3 项目公司设立及股权结构:

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经公开招标选择确定的社会资本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为12590.32万元,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59.03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11331.28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90%。

7.4运作方式:

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存量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存量管网采用委托运营(O&M)的方式运作。

其中,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存量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采用委托运营(O&M)的运作方式,新建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运作方式。

7.5采购内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将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全部交由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纳入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

7.6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7.7建设内容及规模:

(1)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包含存量及新建工程。存量工程为雨水方涵管道清淤检测修复总长29.31km;污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总长13.31km。新建工程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总长220.60km;配套化粪池4000座;智慧管网运行系统1套。

(2)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和接触氧化工艺,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按照现状进行移交。自正式移交之日起由项目公司负责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及维护保养。房县污水处理厂现状管网(即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存量污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总长13.31KM,工程量详见“第四章 项目核心边界条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5年,其中新建部分为“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存量部分为“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25年。新建部分项目建设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的当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或实际运营之日止,项目试运营期和运营期以PPP项目合同约定日期起至项目正式届满移交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6.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①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版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该投标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 并应清晰的显示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盈利性和相类似的信息。如果投标人以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②申请人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意向书。不同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可累计。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该要求;

6.3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网站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4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施工资质: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需满足)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本次审查接受联合体申请,如为联合体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

(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资格预审;

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2、3、4项及6.1、6.2①、6.3子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唐城路66号(房县未来城大酒店8253室)

3、方式:

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8号星星大厦6楼会议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10月09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单价和费率,因公告中无法填写单价和费率,故填写为0。具体最高限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丁字街56号

联系方式:15871105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京咨华夏(北京)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号院塔2号楼

联系方式:13349855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34985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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