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遂宁市因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被点名批评。典型案例通报后,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首页 > 水处理 > 污泥 > 报道 > 正文

四川迅速推动遂宁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处置污泥问题整改 省委书记批示省长亲赴现场督办

2021-09-15 10:02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玮

9月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遂宁市因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被点名批评。典型案例通报后,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书记第一时间批示,省长现场督办问题整改

典型案例通报后,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遂宁市新景源环保公司假借‘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填埋工业污泥和危险废物,暴露出监管失责、整改不力等问题,教训深刻。请黄强同志赴遂宁现场办公,指导当地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立行立改、真督实改。对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也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严肃严厉追责问责!坚决彻底整改!标本兼治!全省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9月8日,黄强亲赴遂宁市船山区现场督导整改,他详细了解了企业违法倾倒污泥问题调查核实和整改情况。

随后,黄强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彭清华书记批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扛起政治责任,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彻底抓好整改,以实际整改成效检验“两个维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按照会议议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典型案例有关情况。并建议,遂宁市、船山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遂宁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议省自然资源厅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指导遂宁市恢复土地原貌和功能;省生态环境厅将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地方高质量完成整改;建议尽快形成追责意见,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遂宁市船山区作检讨发言,遂宁市作表态发言。

市委书记紧急开会,剖析问题深挖根源

被点名通报后,遂宁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专题会,要求全力推进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处置污泥问题整改工作。

9月7日,遂宁市委书记李江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处置污泥问题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深挖根源,研究后续整改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日,遂宁市委副书记景临主持召开新景源环保公司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引以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开展以案促改,主动认领责任,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到位。

此前的9月5日,遂宁市委在涉事企业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深刻剖析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下一步整改工作。

与此同时,经对被污染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取样鉴定,对新景源环保公司办公场所、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对相关合同、进出库单逐一核查,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系列工作,遂宁市公安局很快形成完整证据链。

截至9月8日,已有5人被依法执行逮捕,另有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遂宁将继续彻查深挖,着力把督察组反馈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

地方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力争今年年底整改到位

在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的整改现场1号、2号地块,7台挖掘机正在作业,随后运输车将挖出的污泥运到不远处的处理车间。

在第三方公司改造的车间内,工人正在加紧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利用“调质+复合微生物好氧发酵”处理工艺,通过污泥进槽、翻拋、静置、加热、验收合格、出槽等12个步骤后,污泥被彻底处理,转化为园林绿化用土。

“针对新景源环保公司非法处置污泥问题,市区多部门协同行动,立行立改,迅速开展专项整改工作。”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开展采样检测,并先后6次邀请专家对处置方案进行指导论证后,确定了“调质+复合微生物好氧发酵”处理工艺及“新景源公司生活污泥”应急处置资源化利用方案。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场开挖的11个地块污泥已处置2.8万吨,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处置完毕。

延伸阅读:

典型案例丨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 四川遂宁污泥处置监管严重缺失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