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率先在全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市内流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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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率先在全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实现市内流域全覆盖

2021-09-17 14:35 来源: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上游护清水,下游给补偿。为推动市内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2019年襄阳市内流域上下游所涉及的枣阳、宜城、南漳、老河口、襄州、樊城、高新等7个县(市、区)、开发区共同设立了1.2亿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保证金,用于落实奖惩措施,开展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据了解,襄阳市根据生态保护修复的迫切程度,2019年率先选择了汉江流域襄阳段小清河、滚河、蛮河三条支流流域所涉及的7个县(市、区)、开发区,通过自主协商,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构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19年11月,襄阳市财政、生态环境、发改、水利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横向生态保护机制扩展到汉江干流襄阳段、唐白河、沮河、南河,共同设立1.26亿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保证金,实现了襄阳全域横向生态保护机制全覆盖。

襄阳市采取奖补资金与生态保护支出责任挂钩、惩罚资金与生态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的方式,建立奖惩并重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流域上游地区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做出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据介绍,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以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实地勘察、综合测算的基础上,根据流域上下游地区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投入、水质改善的收益、下游经济承受能力、下泄水量保障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偿标准。按照“水质改善给予奖励,水质变差予以惩罚”的原则进行奖惩,每月一核算,年终总结算。

据悉,为贯彻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增设了观音寺微型站(枣阳市滚河琚湾断面)、王岗村微型站(宜城市蛮河岛口断面)等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纳入考核范围的河流总体水质明显改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运行基本平稳。据监测,汉江干流襄阳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主要支流水质总体趋于好转。我市的9个国控断面中,Ⅲ类以上水质优良比例100%,高于省定目标任务,9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成功扭转唐白河、小清河水质恶化局面,2019年以来唐白河水质一直稳定在Ⅲ类水平,小清河由劣Ⅴ类水质达到常年Ⅱ-Ⅲ类。


原标题:襄阳率先在全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实现市内流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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