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常州新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13.9亿元,包含49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及运维管理。
9月9日,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包括长江环保集团、中车环境、中建生态环境公司等在内的12方联合体入围。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如下:
供应商名称: 江苏惠生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金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江苏恒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凌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上海君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常州市规划设计院;2、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
联合体成员:1、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3、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上海宏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中建八局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上海锦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江苏运道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水汇环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常采公[2021]0189号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9401.6999万元
最高限价:139401.6999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工程总投资合计约139401.70万元。包含49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及运维管理。涉及孟河镇12个行政村,共87个自然村;薛家镇3个行政村,共28个自然村;西夏墅镇7个行政村,共54个自然村;罗溪镇8个行政村,共37个自然村;奔牛镇11个行政村,共124个自然村;魏村街道14个行政村,共158个自然村;春江街道5个行政村,共9个自然村。本项目涉及污水管网共计739.68KM。本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装置总规模为设计日处理量约5385吨天,泵站总规模为设计日处理量约1150吨天。智慧化平台建设内容包括二期约600套设施、设备业务、控制数据接入及智慧化管控、分析软件开发。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18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
(3)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4)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PPP合同等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合规性要求,联合体任一成员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为0,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30%;
5)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之一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6)投标人应具备《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的规定,即不得出现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级PPP项目的;此条款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端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系统,在线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线办理方式详见序号六“注意事项”。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注意事项如下: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58.216.242.31:8084/cgzx/login?bs=5,或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栏目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各投标人须在不见面交易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联系人:徐健
电 话:0519-8512763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19-85588162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